一、甲長期將鞋子、燒金紙用的金桶等雜物,靠牆放置在其居住公寓的樓梯 間,造成鄰居很大的困擾。某日,鄰居乙邊下樓邊用手機回覆訊息,不 慎踩到甲靠牆擺放在樓梯間的鞋子而摔倒,造成身上多處挫傷。乙為了 避免再次發生意外,便在未告知甲的情況下,將甲放在樓梯間的鞋子、 金桶等物品全部丟棄。請問甲、乙之刑事責任如何?(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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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6623035
2025/08/25
  甲:長期將鞋與金桶等雜物置於「樓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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