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合稱二公約)施行法」,於 98 年 12 月 10 日施行後,在行政訴訟中,二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對法官有何拘束力?(25分)

詳解 (共 3 筆)

Bread Yen
Bread Yen
詳解 #2581629
2018/01/16
等同法律,有拘束力
fox3108
fox3108
詳解 #2443243
2017/10/12

(一)二公約施行法§2規定,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故已具備我國國內法律之位階。

(二)憲法§80規定,法官依據法律獨立審判,憲法§140規定,國際公約及條約應予尊重。故兩公約施行法所揭示之保障人權規定,既已具備法律位階,法官於審判時自應受其拘束。

a22138
a22138
詳解 #3391116
2019/06/02
法官有法官專用的法官法,不適用該公約
(共 2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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