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國家情報工作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涉及情報來源、管道或組織及有關情報人員與 情報協助人員身分、行動或通訊安全管制之資訊,不得洩漏、交付、刺探、收集、 毀棄、損壞或隱匿。但經權責人員書面同意者,得予交付。」請說明違反此項規定 者之處罰規定,以及從事間諜工作違反此項規定之處罰規定。(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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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8899
Mike8899
詳解 #4432691
2020/12/13
對於情報來源及情報人員身分之洩漏、交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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