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於開車上班途中,與由乙駕駛並闖紅燈之小貨車發生衝撞(乙未投保 第三人責任險) ,甲因而受傷,並支出醫藥費新臺幣(下同)50 萬元, 其中 30 萬元部分由全民健保支付,20 萬元由甲自行負擔;甲之轎車亦 因車禍而花費 20 萬元修車費,因甲有投保車險而由產物保險公司 A 全 額支付。請附理由說明:甲可否再向乙請求賠償醫藥費 50 萬元、精神 上慰撫金 20 萬元以及修車費用 20 萬元?(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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