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臺北市政府依勞動檢查之結果,認為甲公司未給付 A 員工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另 有 B 員工連續一周每日出勤達 12.5 小時,違反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依臺北市政府 處理違反勞動基準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各處甲公司罰鍰 16 萬元,合計 32 萬元, 並立即公布甲公司名稱。針對罰鍰與公布名稱,甲公司有何救濟途徑?甲公司主張 臺北市政府針對其違反勞動基準法之行為各裁處 16 萬元,違反一行為不二罰原則, 是否有理由?(25 分)

詳解 (共 3 筆)

YuFan Wei
YuFan Wei
詳解 #4126315
2020/07/08
⒈依行政程序法第92條之規定,行政機關對...
(共 39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我有中二病
我有中二病
詳解 #4045959
2020/06/08
行政訴訟法第4條 訴願法93條行政罰法2...
(共 4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phoebeee
phoebeee
詳解 #3649674
2019/11/03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