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請就下列黃春明〈死去活來〉、魯迅〈孔乙己〉二文,從主題思想、寫作技巧與敘事視角三方面進行分析比較, 並說明其在國文教學中的引導策略。 (20分)
甲、 不到兩個禮拜的時間,粉娘又不省人事,急急地被送到醫院。醫院對上一次的迴光能拖這麼久,表示意外神奇。不 過這一次醫院又說,還是快點回去,恐怕時間來不及在家裡過世。 粉娘又彌留在廳頭。隨救護車來的醫師按她的脈搏,聽聽她的心跳,用手電筒看她的瞳孔。他說:「快了。」 炎坤請人到么女的高中學校,用機車把她接回來,要她打電話連絡親戚。大部分的親戚都要求跟炎坤直接通話。 「會不會和上一次一樣?」
「我做兒子的當然希望和上一次一樣,但是這一次醫生也說了,我也看了,大概天不從人願吧。」炎坤說。對方言 語支吾,炎坤又說,「你是內孫,父親又不在,你一定要回來。上次你們回來,老人家高興得天天唸著。」 幾乎每一個要求跟炎坤通話的,都是類似這樣的對答。而對方想表示即時回去有困難,又不好直說。結果,六個也 算老女人的女兒輩都回來了,在世的三個兒子也回來,孫子輩的內孫外孫,沒回來的較多,曾孫都被拿來當年幼, 又被他們的母親拿來當著需要照顧他們的理由,全都沒回來了。(黃春明〈死去活來〉)
乙
我從十二歲起,便在鎮口的咸亨酒店裡當伙計,掌櫃說,樣子太傻,怕侍候不了長衫主顧,就在外面做點事罷。 外面的短衣主顧,雖然容易說話,但嘮嘮叨叨纏夾不清的也很不少。他們往往要親眼看著黃酒從罈子裡舀出,看過 壺子底裡有水沒有,又親看將壺子放在熱水裡,然後放心:在這嚴重監督下,羼水也很為難。所以過了幾天,掌櫃又說我幹不了這事。幸虧薦頭的情面大,辭退不得,便改為專管溫酒的一種無聊職務了。
我從此便整天的站在櫃檯裡,專管我的職務。雖然沒有什麼失職,但總覺得有些單調,有些無聊。掌櫃是一副 凶臉孔,主顧也沒有好聲氣,教人活潑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所以至今還記得。 孔乙己是站著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很高大,青白臉色,皺紋間時常夾些傷痕,一部亂蓬蓬的花白 的鬍子。穿的雖然是長衫,可是又髒又破,似乎十多年沒有補,也沒有洗。他對人說話,總是滿口之乎者也,教人 半懂不懂的。因為他姓孔,別人便從描紅紙上的「上大人孔乙己」這半懂不懂的話裡,替他取下一個綽號,叫做孔 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著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臉上又添上新傷疤了!」他不回答, 對櫃裡說:「溫兩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錢。他們又故意的高聲嚷道: 「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東西了!」 孔乙己睜大眼睛說:「你怎麼這樣憑空汙人清白……」 「什麼清白?我前天親眼見你偷了何家的書,吊著打。」孔乙 己便漲紅了臉,額上的青筋條條綻出,爭辯道:「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麼?」接連便 是難懂的話,什麼「君子固窮」,什麼「者乎」之類,引得眾人都哄笑起來:店內外充滿了快活的空氣。
聽人家背地裡談論,孔乙己原來也讀過書,但終於沒有進學,又不會營生;於是愈過愈窮,弄到將要討飯了。 幸而寫得一筆好字,便替人家抄抄書,換一碗飯吃。可惜他又有一樣壞脾氣,便是好吃懶做。做不到幾天,便連人 和書籍紙張筆硯,一齊失蹤。如是幾次,叫他抄書的人也沒有了。孔乙己沒有法,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