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A 股份有限公司為公開發行公司,其業務經營極為成功,為使 A 公司之股份能更自 由流通,故 A 公司決定申請於店頭市場買賣。甲為 A 公司之董事長,於 A 公司申請 上櫃成功後,甲為了方便,並未在店頭市場交易買賣,而私下將部分股票出讓給另 位股東乙,試問依證交法規定,甲之行為是否合法?若 A 公司係申請上市成功,結 果是否有所不同?請詳細說明之。(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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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egg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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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3719803
2019/12/23
1.A公司之股票為上櫃股票,證券交易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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