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民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之規定,在水體或其沿岸規定距離內棄置垃圾、水肥、污泥、酸鹼廢液、建築廢料或其他污染物,經環保機關執法人員依據同法第五十二條之規定,處新臺幣六萬元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乃予以「按日連續處罰」,試依相關學說及實務見解說明該「按日連續處罰」之性質為何?

詳解 (共 1 筆)

深藍色
深藍色
詳解 #4487170
2021/01/11
一、「按日連續處罰」之規定: 「按日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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