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國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若屬於符合中央衛生福利主管機關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每人每年得扣除十二萬元,但符合排富條款條件者則無法適用。說明此項新增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之規定對經濟效率、租稅公平及稅式支出的影響。(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