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將其 A 屋出租與乙後,乙與其子丙共同居住在 A 屋裡,惟乙認為A 屋裡的 B 房間一直閒置,不免太過浪費,故擅將 B 房間出租與丁。甲偶然得知此事後甚感不悅,故請求乙、丙返還 A 屋,請求丁返還 B房間。試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