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向乙購買價值新臺幣(下同)1 千萬元之 A 屋與基地,並於該買賣契約中約定: 違約者應給付對方 1 百萬元之違約金。乙未依約交付標的物,甲遂向乙請求違約 金。然而乙向管轄法院起訴,請求確認甲之違約金債權不存在,主張其無法履約係 因締約後颱風侵襲臺灣,造成乙之 A 屋與基地遭土石流沖失,該標的滅失導致債務 不履行係不可抗力。試問:法院應如何分配該不可抗力之舉證責任?(25 分)

詳解 (共 2 筆)

ckvhome
ckvhome
詳解 #3551116
2019/08/22
      1.債務不履行之舉證責任分配...
(共 46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elma0316
elma0316
詳解 #2905790
2018/07/10
111111111111111111
(共 2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