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與乙共同參加一喜宴。喜宴結束之際,乙已呈現三分醉意,而走路顛 簸,惟甲仍將其所擁有之 A 車出借予乙使用。於是乙乃駕駛該 A 車返家, 然而於行駛途中,因乙精神不濟,以致不慎撞傷路過之行人丙,丙因此 受傷送醫。試問:此時乙與丙間、甲與丙間、甲與乙間之法律關係各如 何?(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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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邱奕瑋
詳解 #4917608
乙丙間:民法184之1前段,因故意或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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