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試以標籤理論申論針對輕微案件之犯行者施以社區處遇之優點。(25 分)
申論題作答 (共 2 筆)
詳解 (共 10 筆)
標籤理論論輕微案件之犯行者施以社區處遇: 標籤理論認為,一個人的第一階段偏差行為並不一定會成為罪犯,而是社會與司法制度加諸於他的。 一個人一旦被標籤為罪犯後,會產生自我形象之修正,極易因本身之心理因素之作祟,產生犯罪之動 機,導致犯罪機率增加,比較容易犯罪,而不易脫離罪惡之纏累。另外,一個人被標籤化後,其自我 控制能力將會降低,容易把持不住而犯罪。因此,如果轉向以社區為處遇犯罪人之方式,透過各種社 區處遇方案,使他們仍能生活於正常社會之中,可以防止犯罪人或偏差行為人,再蹈入刑事司法系統 而被污名烙印。如果不被標籤化,他們未來回復正常的可能性將大幅提高。 對輕微案件之犯行者施以社區處遇之優點: 社區處遇為犯罪人矯正方式之一;倡議者指出,社區處遇具有良好之理論基礎,在減少再犯機會與滿 足案主的需求上有卓越貢獻。同時成本較為低廉,也可減少機構處遇監獄化之負面效果。因為犯罪人 仍然與社會保持接觸、與家庭維持聯繫,不致喪失工作或教育機會,亦無損其地位及尊嚴,故對其悛 悔助益甚鉅。 美國學者 Regoli 與 Hewitt 曾提出五點社區處遇之優點 較監獄提供更趨個別化之處遇諮商輔導。 允許犯罪人更多處理其問題之機會。 避免犯罪人受監獄負面效果之影響,如:受刑人被害、感染更嚴重之犯罪、喪失自尊、無法照 顧家庭等。 並未比監禁處遇產生更多之再犯效果。 遠較監禁經濟。 則認為社區處遇之優點 促使社區民眾了解他們在犯罪人再社會化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在犯罪人復歸過程中促其認清犯罪之動機,並加強其學習適應之信心與責任。 犯罪人接受社區處遇,可減少機構處遇造成強迫遵從之情形。 可給予犯罪人更多的自新機會。 促其參與社區發展及其他志願服務工作,而獲得更大的自我實現。 促其體驗現實的社會生活及扮演多種不同的角色。 社區處遇可使犯罪人脫離昔日「醫療的矯治型態」,而進一步與輔導人員發生積極的互動。 使矯治人員突破傳統刑罰之瓶頸,扮演另一種新的角色,以提供更多的輔導服務。 犯罪人的人權在社區處遇中獲得更大的維護與尊重。
標籤理論論輕微案件之犯行者施以社區處遇:
標籤理論認為,一個人的第一階段偏差行為並不一定會成為罪犯,而是社會與司法制度加諸於他 的。一個人一旦被標籤為罪犯後,會產生自我形象之修正,極易因本身之心理因素之作祟,產生 犯罪之動機,導致犯罪機率增加,比較容易犯罪,而不易脫離罪惡之纏累。另外,一個人被標籤 化後,其自我控制能力將會降低,容易把持不住而犯罪。因此,如果轉向以社區為處遇犯罪人之 方式,透過各種社區處遇方案,使他們仍能生活於正常社會之中,可以防止犯罪人或偏差行為人, 再蹈入刑事司法系統而被污名烙印。如果不被標籤化,他們未來回復正常的可能性將大幅提高。 對輕微案件之犯行者施以社區處遇之優點: 社區處遇為犯罪人矯正方式之一;倡議者指出,社區處遇具有良好之理論基礎,在減少再犯機會 與滿足案主的需求上有卓越貢獻。同時成本較為低廉,也可減少機構處遇監獄化之負面效果。因 為犯罪人仍然與社會保持接觸、與家庭維持聯繫,不致喪失工作或教育機會,亦無損其地位及尊 嚴,故對其悛悔助益甚鉅。 美國學者 Regoli 與 Hewitt 曾提出五點社區處遇之優點 較監獄提供更趨個別化之處遇諮商輔導。 允許犯罪人更多處理其問題之機會。 避免犯罪人受監獄負面效果之影響,如:受刑人被害、感染更嚴重之犯罪、喪失自尊、無法 照顧家庭等。 並未比監禁處遇產生更多之再犯效果。 遠較監禁經濟。 Hahn 則認為社區處遇之優點 促使社區民眾了解他們在犯罪人再社會化過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在犯罪人復歸過程中促其認清犯罪之動機,並加強其學習適應之信心與責任。 犯罪人接受社區處遇,可減少機構處遇造成強迫遵從之情形。 可給予犯罪人更多的自新機會。 促其參與社區發展及其他志願服務工作,而獲得更大的自我實現。 促其體驗現實的社會生活及扮演多種不同的角色。 社區處遇可使犯罪人脫離昔日「醫療的矯治型態」,而進一步與輔導人員發生積極的互動。 使矯治人員突破傳統刑罰之瓶頸,扮演另一種新的角色,以提供更多的輔導服務。 犯罪人的人權在社區處遇中獲得更大的維護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