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26年適逢菲律賓對中國提起的南海仲裁案判斷作成十週年,南海相關爭端迄今仍未解決,海上衝突持續發生。近期菲律賓、美國、日本、澳洲等14國發表聯合聲明,重申南海仲裁具有法律拘束力。另一方面,中國亦持續主張仲裁庭不具有管轄權,拒絕承認該裁決。請依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說明中國反對仲裁庭行使管轄權的法律依據,並分析在一造拒絕參與程序的情況下,仲裁庭行使管轄權、進行審理及作成裁決的法律依據。(25分)
二、2026年適逢菲律賓對中國提起的南海仲裁案判斷作成十週年,南海相關爭端迄今仍未解決,海上衝突持續發生。近期菲律賓、美國、日本、澳洲等14國發表聯合聲明,重申南海仲裁具有法律拘束力。另一方面,中國亦持續主張仲裁庭不具有管轄權,拒絕承認該裁決。請依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說明中國反對仲裁庭行使管轄權的法律依據,並分析在一造拒絕參與程序的情況下,仲裁庭行使管轄權、進行審理及作成裁決的法律依據。(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