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A 為成衣生意曾向 B 銀行借貸 50 萬,但卻因時效消滅,B 追討無門。A 之後又因購屋,而想向 B 銀行借貸 300 萬。B 銀行堅持 A 除必須就新購 屋借款外,也必須就之前借款,設定土地普通抵押權給 B 銀行,有無可 能?(25 分)
詳解 (共 7 筆)
Amanda Yu
詳解 #3559234
第 144 條 時效完成後,債務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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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職郵儲業務榜眼
詳解 #3821729
B之主張為有可能 1.民法相關條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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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夏-人事行政
詳解 #3519477
向銀行借貸 50 萬,已因時效而消滅,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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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dy0620.wh
詳解 #3568638
民法時效消滅一般為15年,除法律特別規定外,故在時效消滅後,債務人得行抗辯權,但債權本身並未消滅,以抵押權及質權,留置權,擔保之請求權,雖因時效消滅,債權人仍就其抵押,質物,留置物取償,但於利息以及其他定期給付之各期給付請求權經時效消滅後則不適用,故A可拒絕B銀行就新的房子設定抵押權
夜·墨依爾
詳解 #4362567
不行,既已時效消滅,雖然債權猶存,卻已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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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uuu
詳解 #4541888
A向B銀行的借貸債務已經時效消滅,A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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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昭明(地政士暨不動產經紀人雙榜)
詳解 #3593215
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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