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甲男與乙女結婚多年並無子嗣,為達傳宗接代之目的乃收養一子丙男,數年後,甲 乙兩人因車禍身亡,留有遺產一百萬元,並負有對他人之債務二百萬元,試問:丙 男依我國民法之規定,可享有幾種對其有利之繼承方式?(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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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鼠
詳解 #4788881
民法第1077條第1項:「養子女與養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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