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依據地方制度法第二十一條與第二十四條的規定,旨在強化跨直轄市、縣 (市)與鄉(鎮、市)事務的處理,及其共同相關事業的合辦、經營,試 申述其條文要旨與意義;如有可能,請試以廣域行政相關理論略加討論。 (二十五分)

詳解 (共 1 筆)

黃鈺淵
黃鈺淵
詳解 #3489385
2019/07/17
一、自治事項之共同辦理 依據地方制度法...
(共 198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