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假定某國立大學有三位教職員欲為公職候選人之親友助選:A君為未兼行政職務教 授為其配偶助選、B君為教授兼系主任為其好友助選、C君為總務處專員為其祖父 助選。請問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含 103 年 11 月 26 日總統公布修正條文),對該 三位教職員之助選活動或行為,有何規範?(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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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上岸回來考地政士兼撿鑽石
詳解 #2678883
中立法第2條適用對象、第17條準用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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