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假設時間回到 2021 年底,Covid-19 主要流行病毒株為 Delta 病毒,傳染 率高,重症率也高。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要求,為了維持醫療及防疫 量能,所有「醫事人員、防疫人員、外送員、合法攤商、賣場收銀人員、 郵差及各級學校教職員工作,或服務性質具有『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特性之產業,均應接種兩劑疫苗,否則不得上班。違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67 條處以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之罰鍰。 某甲在舞廳上班,因為有確診者曾經光顧,主管機關作疫情調查時,發現某甲沒有接種兩劑疫苗,以違反前開規定,處以 30 萬元罰鍰。某甲主 張,主管機關前開規定明文所列行業,並沒有包含舞廳或類似之行業, 且因為疫情收入驟減,無力支付罰鍰,主管機關之處罰過當。請問某甲 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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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yrk(邀請碼223160)
Eyrk(邀請碼223160)
詳解 #6436960
2025/05/25
某甲違反疫苗接種規定罰鍰之法律分析 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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