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如果公務機關面臨人力短缺,又無法立刻補充時,有何種方式可以協助? (25 分)

詳解 (共 2 筆)

Andra
Andra
詳解 #7448019
2026/07/18
(一)工作彈性化與業務流程精簡1.業務流...
(共 50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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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KO
REIKO
詳解 #7539369
2026/10/05

 

當公務機關面臨人力短缺卻又無法立刻補齊正式員額時,在實務管理與法規限制內,主要可透過「內部微調與調配」、「運用替代性非典型人力」及「業務流程與技術優化」三大層面來協助維持公共服務的推動: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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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內部微調與彈性人力調配(現職人力運用)
在不增加新進人員的前提下,機關管理者可優先彈性調整內部既有人力: [1]
  • 啟動職務代理制度:當特定職位出缺或長期請假時,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規定,由現職人員相互兼代業務。若涉及主管職務代理達規定天數,可依法發給主管職務加給。 [1, 2]

  • 進行機關內部業務分流或輪調:透過減法管理,重新調整工作優先順序(Prioritization)。將非核心的行政雜務分攤或暫緩,並依《公務人員任用法》進行處室間的支援調配。 [1]

  • 商借或借調他機關人員:針對專業性、科技性或季節性短期業務,若本機關無法及時外補,可依《行政院限制所屬公務人員借調及兼職要點》商借其他機關的現職公務人員前來全職或部分時間支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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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運用替代性非典型人力(彈性進用管道)
透過預算支應、進用不占常任文官員額的多元替代人力: [1, 2]
  • 聘用約僱或約用人員:利用機關出缺職位的保留薪資經費(如考試缺未補、職代缺),在法規核准天數內,聘用臨時性的約僱人員或聘用契約制的約用人員來分擔基層與專案工作。 [1, 2, 3]

  • 業務委外與勞務承攬:配合行政院「派遣歸零」政策,機關可將事務性、重複性或機械性工作(如總機、清潔、車輛駕駛、資料登錄)委外,依《政府採購法》與勞動部《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改採勞務承攬方式,由廠商派駐人力處理,以減輕常任公務員負擔。 [1, 2, 3]

  • 引進志工與社會資源:在非核心公共事務上(如博物館導覽、展場服務、社區關懷),積極招募志願服務人員協助,舒緩機關一線服務的人力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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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業務流程精簡與科技輔助(自動化與科技賦能)
若實質人力總量無法增加,則必須設法從「降低工作總量」與「提高行政效能」下手:
  • 行政流程簡化(BPR):落實公文電子化、線上申辦、跨機關資料介接,砍掉繁瑣的重複審查與紙本核章流程,減少公務員不必要的文書行政負擔。

  • 導入人工智慧(AI)與自動化系統:利用生成式 AI 或機器人流程自動化(RPA)協助處理撰寫公文草稿、初步審查案件、民意信箱自動分類、FAQ 智能客服問答等前置作業,讓有限的常任人力專注於高風險或需高度人性裁量的核心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