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少年甲、乙、丙涉及保護事件,原由A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受理。A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官查得少年甲、乙、丙戶籍均在C縣為D地方法院少年 法庭所管轄,遂裁定將少年 3 人移送至D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D地 方法院少年法庭收案後法官調查發現,這 3 名少年及其法定代理人實際上長期居住、就學於G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所管轄的F市,與C縣毫無實 質生活連結,且 3 名少年與其法定代理人均具狀聲請移轉管轄至G地方 法院少年法庭。請說明D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官是否可再將甲、乙、丙 3人裁定移送至G地方法院少年法庭。(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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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
Jerry
詳解 #7479086
2026/08/14
四、D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可否再移送至G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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