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某建築物(地上 10 層地下 2 層)之第 6 層供住宿式安養院使用,
該層樓地板面積為 2,400 平方公尺,從業員工有 20 人,其內病房
區之樓地板面積和為 1,500 平方公尺,放置 120 個病床,但現有登
記且長期住院病患及看護人力(老人 30 人、幼兒 5 人、身體障礙
者 10 人、呼吸照顧患者 5 人及外籍看護 4 人),各候診室及值班
室之樓地板面積和為 100 平方公尺,護理站樓地板面積和為 50 平
方公尺,會議室及醫護休息室之樓地板面積和為 350 平方公尺,會
客室及康樂室之樓地板面積和為 100 平方公尺,儲藏室及廚房加熱
室之樓地板面積和為 100 平方公尺,該場所收容人數至少應計為多
少人?安養院可選擇設置何種類避難器具?應設置避難器具最小
數量為何?依據「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規定,
請說明有關該避難器具之操作面積、下降空地及性能檢查等應注意
事項及判定方法?請詳敘述有關長期依賴呼吸器病患之選擇設置
避難器具種類考量原則?當夜間不幸發生火災時,在有限員工、看
護人力及搶救消防力(人力與設施)下,對於避難行動弱勢者之避
難逃生方法與對策之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