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某甲為農會會員,登記為會員代表候選人後,於選舉日前住址遷離原農會組織區域,如當選會員代表其當選是否有效,法規依據及理由為何?後續如何處理?

詳解 (共 1 筆)

nomi
nomi
詳解 #7171008
2025/11/29
答: 
(一)按農會會員,依農會法第15條第5項登記為會員代表候選人選後,於選舉日前因有同法第18條第4款(住址遷離農會組織區域者)情事出會而喪失會員資格者,應註銷其候選人登記,縱令仍然當選,其當選亦屬當然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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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由次高票者依序計列當選,不發生出缺遞補問題。 

私人筆記 (共 1 筆)

阿志
阿志
私人筆記 #7695200
2026/01/02
農會法 第15-1條 農會會員入會滿六個...
(共 27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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