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公司於 X5 年初以$500,000 購入辦公大樓,其中土地為$200,000, 建築物為$300,000。X5 年底土地與建築物之公允價值分別為$300,000 與$450,000。依稅法規定,資產以成本為課稅基礎,建築物折舊率為 10%,一般所得之稅率為 20%,不動產出售價款超過成本部分之稅率為 40%,但過去已減除之折舊應加回計入課稅所得,並按過去減除時之所得稅率課稅。甲公司 X5 年稅前淨利為$1,000,000,無其他暫時 性差異存在,可減除暫時性差異於未來有足夠課稅所得可供該差異使用。 

依下列不同情況,分別試作:⑴計算 X5 年課稅所得,⑵計算 X5 年底之遞延所得稅(須標註資產或負債),⑶作 X5 年之所得稅分錄。 (⑴及⑵須列示計算過程,否則不予計分) (15 分) 

情況一:該辦公大樓為自用不動產,並擬長期使用該辦公大樓以回收投資之成本,後續衡量採重估價模式,建築物耐用年限為 20 年,無殘值,採直線法提列折舊,該辦公大樓於 X5 年底進 行重估價。 

情況二:該辦公大樓符合分類為投資性不動產之條件,該投資性不動產之帳面金額將透過出售而回收,後續衡量採公允價值模式。

詳解 (共 1 筆)

Jerry
Jerry
詳解 #7484005
2026/08/18
這題的核心是比較「帳面金額」與「課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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