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無業並染上毒癮,常與父親 A 發生激烈爭吵,甲對 A 懷恨在心,A 則揚言要教訓 甲,讓他回歸正途。某日,甲缺錢買毒,回家向 A 要錢,A 拿起球棒但未舉起,稱 甲如果再要錢,就要棒打教訓。甲不假思索拿起木椅擲向 A,A 跌倒受傷流血,憤而 提告傷害,甲在法庭上辯稱當時施以防衛行為。試問: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25 分)

詳解 (共 7 筆)

已上岸回來考地政士兼撿鑽石
已上岸回來考地政士兼撿鑽石
詳解 #2633272
2018/02/22
(一)正當防衛依刑法第23條規定,成立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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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德
小德
詳解 #5316289
2022/01/21

最近親屬間的攻擊須踐行三階段防衛 

甲應先迴避->防衛->攻擊

Hsin Chi Hsu
Hsin Chi Hsu
詳解 #5110615
2021/09/24

甲傷害a的行為,成立刑法280第一項傷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
一客觀,因果、可歸責;主觀故意
二正當防衛?
23: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保護自己或他人之生命身體法益之行為,不罰。但防衛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主觀:防衛意思客觀防衛情狀、防衛行為適當、必要、非權利之濫用
侵害之現在:
實務見解:過去與現在,以侵害行為是否終了為準。未來與現在,以侵害行為是否著手為斷。
經查:拿起:著手:
學說見解:有效防衛說:如不法侵害已達最後有效防衛之時間,則屬現在之侵害。所稱點,指過了這個時間點,防衛者必需承擔法益侵害之風險。
小傑:未達著手、飛鼠現在之侵害,不得主張。
此外,通說認為對於具有特定親屬關係,應優先採取迴避手段,不具有迴避可能性時使得行使防衛手段,否則屬權力濫用。

無其他組、罪責(為父親)、成立

fiesta
fiesta
詳解 #2800747
2018/05/19
防衛過當
落榜難民
落榜難民
詳解 #3778423
2020/02/13
情狀上如果不符合現在性,那就是不能主張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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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Wen
YiWen
詳解 #5011638
2021/08/16

請問甲可否成立誤想防衛,進而論以過失傷害呢?

【高考18名】擂茶阿寶
【高考18名】擂茶阿寶
詳解 #4422355
2020/12/08
正當防衛不問法益衡平性,但防衛行為需受適當性與必要性之檢驗,防衛行為之種類與方法應與侵害行為相當,而學理上稱之"權利濫用保留",如防衛者顯無責任能力、輕微侵害、自己之瑕疵原因行為、最近親屬間關係等情狀下,其防衛權予以限制,應採迴避侵害為優先,僅在侵害無迴避可能性時始得對之主張正當防衛;否則不德主張阻卻違法至多減免或免除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