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男乙女於 6 月 1 日在某大飯店舉行盛大結婚典禮昭告諸親友,未料生活在一起後, 發現彼此價值觀及生活習慣相差太遠,未及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即於 7 月 20 日決定忍痛分手,則甲乙是否需要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手續?(25 分)
詳解 (共 2 筆)
準備考109年郵局升資考(已考取)
詳解 #3603717
目前結婚以(登記婚)為必要,需有兩人以上...
(共 9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Amy
詳解 #2919281
由於沒有結婚登記的存在,因此要辦理離婚時,戶政機關還是要求先辦理結婚登記,再辦理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