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刑法第62 條規定:「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得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試附理由回答下列所問: 1、上述條文中所謂「未發覺之罪」,其內涵究竟為何?(10 分) 2、甲本有意殺乙,某日,趁乙下班途中,故意開車將乙撞死,為邀「自首」的寬典,乃隨即打電話向當地警察機關報告說:「係開車不慎撞乙致死」,但法院認係出於故意,問本案甲之行為有無自首的效力?

詳解 (共 1 筆)

我要找到出口
我要找到出口
詳解 #3614779
2019/10/11
個人觀點覺得是合乎自首的。雖然是故意犯罪...
(共 6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