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對於作業中遭生物病原體污染之針具或尖銳物品扎傷之勞工,應建立扎傷感染災害調查制 度及採取3項措施。請問: (一)本措施依何法令規定?(1分) (二)此3項措施之內容。(9分)

詳解 (共 6 筆)

reson0301
reson0301
詳解 #1683882
2013/11/20
(一)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7-2 條規定。 (二) 1.指定專責單位或專人負責接受報告、調查、處理、追蹤及紀錄等事宜,相關紀錄應留存 三年。 2.調查扎傷勞工之針具或尖銳物品之危害性及感染源。但感染源之調查需進行個案之血液 檢查者,應經當事人同意後始得為之。 3.前款調查結果勞工有感染之虞者,應使勞工接受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並依醫師建議, 採取對扎傷勞工採血檢驗與保存、預防性投藥及其他必要之防治措施。 4.前項扎傷事故,於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事業單位,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期限、格式 及方式通報。
Lin Guang Jie
Lin Guang Jie
詳解 #1703498
2015/05/15
一、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二、 1.指派專人負責接受報告,調查,處理、追蹤及記錄,記錄保存三年 2.調查汙染針具或尖銳物危害性及感染源,需進行個案調查者,需經當事人同意 3.調查結果勞工有感染之虞者,應接受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並依醫師建議, 採取對扎傷勞工採血檢驗與保存、預防性投藥及其他必要之防治措施。
Lin Guang Jie
Lin Guang Jie
詳解 #1702046
2015/04/30
(二) 
1.指定專責單位或專人負責接受報告、調查、處理、追蹤及紀錄等事宜,相關紀錄應留存 3 年。
2.調查扎傷勞工之針具或尖銳物品之危害性及感染源。但感染源之調查需進行個案之血液 檢查者,應經當事人同意後始得為之。 
3.前款調查結果勞工有感染之虞者,應使勞工接受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並依醫師建議, 採取對扎傷勞工採血檢驗與保存、預防性投藥及其他必要之防治措施。
走快就早抵達
走快就早抵達
詳解 #1692139
2014/10/18
1.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2-1指定專責單位負責接受報告、調查、處理、追蹤、紀錄等事宜,且相關紀錄保存3年。 2-2調查扎傷勞工之針具或尖銳物品之危害及感染源。 2-3勞工有感染之虞,應使勞工接受特定項目之邀康檢查,依醫師建議,採取扎傷勞工檢體與保存、預防性投葯及其他治療。
Lin Guang Jie
Lin Guang Jie
詳解 #1702897
2015/05/10
一、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297-2條 
二、 
1.專人負責調查、報告、處理、追蹤及記錄,並保存記錄3年 
2.調查扎傷勞工之尖銳物品或針具之危害性及感染員。需血液調查者需經當事人同意後為之 
3.調查結果勞工有感染之虞者,應使勞工接受特定項目之健康檢查, 並依醫師建議,採取對扎傷勞工採血檢驗與保存、預防性投藥及其他必要之防治措施。
勝男熊寶貝
勝男熊寶貝
詳解 #3988604
202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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