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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9條點火後充填火藥類未發生爆炸或難予確認..) (
雇主對於勞工從事火藥爆破之砲孔充填、結線、點火及未爆火藥檢查處理等火藥爆破作業時,應規定其遵守下列事項: 

(一)使用電氣雷管時,應自發爆器卸下發爆母線、短結其端部、採取無法再點火之措施、並經(1) __分鐘以上之時間,確認無危險之虞後,始得接近火藥類之充填地點。

詳解 (共 6 筆)

小蜜峰
小蜜峰
詳解 #4803598
2021/06/15
5分鐘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
(共 66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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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虐狂戰士
恐虐狂戰士
詳解 #5315250
2022/01/20

5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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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219條

雇主對於勞工從事火藥爆破之砲孔充填、結線、點火及未爆火藥檢查處理
等火藥爆破作業時,應規定其遵守下列事項:
一、不得將涷結之火藥直接接近煙火、蒸汽管或其他高熱物體等危險方法
融解火藥。
二、充填火藥或炸藥時,不得使用明火並禁止吸菸。
三、使用銅質、木質、竹質或其他不因摩擦、衝擊、產生靜電等引發爆炸
危險之充填具。
四、使用粘土、砂、水袋或其他無著火或不引火之充填物。
五、點火後,充填之火藥類未發生爆炸或難予確認時,應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使用電氣雷管時,應自發爆器卸下發爆母線、短結其端部、採取無
法再點火之措施、並經雇主對於勞工從事火藥爆破之砲孔充填、結線、點火及未爆火藥檢查處理
等火藥爆破作業時,應規定其遵守下列事項:
一、不得將涷結之火藥直接接近煙火、蒸汽管或其他高熱物體等危險方法
融解火藥。
二、充填火藥或炸藥時,不得使用明火並禁止吸菸。
三、使用銅質、木質、竹質或其他不因摩擦、衝擊、產生靜電等引發爆炸
危險之充填具。
四、使用粘土、砂、水袋或其他無著火或不引火之充填物。
五、點火後,充填之火藥類未發生爆炸或難予確認時,應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使用電氣雷管時,應自發爆器卸下發爆母線、短結其端部、採取無
法再點火之措施、並經分鐘以上之時間,確認無危險之虞後,始
接近火藥類之充填地點。
(二)使用電氣雷管以外者,點火後應經十五分鐘以上之時間,並確認無
危險之虞後,始得接近火藥類之充填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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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恩恩
楊恩恩
詳解 #5204204
2021/11/10
使用電氣雷管時,應自發爆器卸下發爆母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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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 Wang
Vivian Wang
詳解 #5240910
2021/12/01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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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塔尼
歐塔尼
詳解 #4861325
2021/07/03
5 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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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文子
小文子
詳解 #5543358
2022/07/06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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