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甲為A公司董事長,授權副董事長乙代理甲,以A公司及甲之名義,與供應商丙洽訂原物料銷售契約之協商,為展現合作上之誠意,甲另授權乙於新臺幣20萬元之額度內可簽發本票支應協商過程之相關支出,惟乙除協商過程簽發共新臺幣15萬元之本票外,乙另基於丙之要求,開立金額為新臺幣30萬元,蓋有A公司、甲董事長及乙副董事長印章之本票予丙,作為 契約禁止、履行、保密等相關義務之擔保。若未來A公司違反相關之契約上保密義務,丙提示本票作為損害賠償,試問副董事長乙應負如何之票據責任?試檢具理由說明之。

詳解 (共 3 筆)

今年要上榜
今年要上榜
詳解 #5123438
2021/09/30
本案:涉及無權代理及越權代理之爭點,茲分...
(共 22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幫按讚
幫按讚
詳解 #4223016
2020/08/17
2. 甲為A公司董事長,授權副董事長乙代...
(共 50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ckvhome
ckvhome
詳解 #5085360
2021/09/12
1.系爭15萬元本票,副董事長無須負票據...
(共 33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私人筆記 (共 2 筆)

今年要上榜
今年要上榜
私人筆記 #3606131
2021/09/30
無權代理Vs越權代理 比較無權代理:仍具...
(共 10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ckvhome
ckvhome
私人筆記 #3559442
2021/09/12
考點:法人簽名、共同發票
(共 1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