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第三題:
X 以 Y 為被告,起訴請求管轄法院判令 Y 給付買賣 A 車之價金新臺幣(下同)80 萬元。
請回答下列各自獨立之問題:
(一)若 Y 於第一次言詞辯論期日承認有與 X 締結 A 車買賣契約之事實(以下稱「前行
為」),但於第二次言詞辯論期日表示先前之承認並不正確,而改為主張 Y 與 X 所
締結者為 B 車之買賣契約之事實(以下稱「後行為」)。請問:
2. Y 上述之後行為欲發生該訴訟法上效力,必須具備何種要件?如其具備要件, 可發生何種訴訟法上之效力?【8 分】
詳解 (共 1 筆)
Cha Lin
詳解 #2973948
(1)民事訴訟法第 279 條當事人主張...
(共 29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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