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甲有一A地,於民國九十年四月一日與乙就該A地簽訂買賣契約,惟乙因故出國, 未請求甲交付該A地及辦理移轉登記,遲至民國一○六年五月一日始回國,而該地 於民國一○六年四月三十日被政府徵收,並對甲發放徵收補償金新台幣一千萬元, 試問:乙可否請求甲交付系爭新台幣一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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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p Si Kuo
Pep Si Kuo
詳解 #4205975
2020/08/08
擬答:民法225規定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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