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汽車駕駛人在6個月內,違規記點共達6點以上者,吊扣駕駛執照______個月。
詳解 (共 10 筆)
nomi
詳解 #5112301
法規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二 章...
(共 35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吳浩杰
詳解 #5398054
1,,,,,,,,,,,,,,,,,,,...
(共 2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吳浩杰
詳解 #5437639
一,,,,,,,,,,,,,,,,,,,...
(共 3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羅子軒
詳解 #5609219
1
(共 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烏拉拉
詳解 #5110286
1
(共 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Ma Shiang
詳解 #5250834
1
(共 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小熊維尼
詳解 #5360163
1
(共 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OneMoment
詳解 #7424036
本題已不再適用
中華民國交通部自 112年(2023年)6月30日起 已實施違規記點新制,計算週期與吊扣標準皆有重大變更,現行核心規則如下:
- 累計週期延長:從原本的 6 個月延長為 1年。
- 吊扣駕照標準:汽車駕駛人在 1年內,違規記點每達 12點者,吊扣駕駛執照 2個月。
- 強制道安講習:1年內記點達 12點被吊扣駕照時,必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 自費講習扣抵:駕駛人若在 1年內記點達 6點,可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完成後可扣抵違規點數 2點(1年內以2次為限)。
- 嚴重情節吊銷:若在 2年內 經吊扣駕駛執照 2次,再被記違規點數者,將會被吊銷駕駛執照。
因此,考駕照筆試或了解自身權益時,請務必認明「1年內滿12點吊扣2個月」的最新現行法規。
Gene Frieda
詳解 #5484070
3
(共 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小熊維尼
詳解 #5376807
1
(共 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