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最新科目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試題_四技二專組_商業與管理群、外語群英語類、日語類_專業科目(二):會計學、經濟學#139556(40題)

115年 - 100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考試_工業類:工業配線#139554(50題)

115年 - 115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試題_四技二專組_商業與管理群、外語群英語類、日語類_專業科目(一):商業概論、數位科技概論、數位科技應用#139553(40題)

115年 - 115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試題_四技二專組_設計群_專業科目(二):基本設計實習、繪畫基礎實習、基礎圖學實習 (筆試,限腦麻障別)#139552(25題)

115年 - 115 四技二專統測_外語群英語類_專業科目(二):英文閱讀與寫作(初階英文閱讀與 寫作練習、中階英文閱讀與寫作 練習、高階英文閱讀與寫作練習)#139550(35題)

115年 - 115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試題_四技二專組_設計群_專業科目(一):色彩原理、造形原理、設計概論#139549(25題)

115年 - 115 四技二專統測_外語群日語類_專業科目(二):日文閱讀與翻譯(日語文型練習、 日語翻譯練習、日語讀解初階練習)#139548(50題)

115年 - 115-1 臺北市立南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_教師甄選筆試試題:體育科#139545(24題)

115年 - 115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教育學程甄選筆試試題#139544(50題)

115年 - 115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試題_四技二專組_電機與電子群資電類_專業科目(二):微處理機、數位邏輯設計、程式設計實習#139543(40題)

最新試題

最新申論題

最新課程

最新主題筆記

最新討論

一、某甲原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北區分署所屬秘書室書記,其於民國 106 年 12 月 6 日奉命赴臺北市大安區國有房屋現場履勘時, 因後退轉身時踩空臺階摔跤,致受有右側足部挫傷、右側第五蹠骨非移位閉鎖性骨折等傷害。某甲於 107 年 10 月間,依 107 年 6 月 27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下稱慰問金發給辦 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6 目規定,申請發給受傷慰問金新臺幣 1 萬 元。國產署北區分署認慰問金發給辦法第 3 條第 1 項規定所稱意外,如係因當事人疏忽所致事故,且該事故非屬突發性外來危險引起者,即非屬意外事故,否准其申請。某甲不服該否准,經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 委員會提起復審遭駁回,擬續行司法救濟。試問:依據我國法制及實務, 公務人員慰問金之發給的性質為何?某甲欲主張慰問金發給辦法違反 法律保留原則是否有理由?(25 分)【參考法條】107 年 6 月 27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 1 條: 「本辦法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第 3 條第 1 項:「本辦法所稱意外,指非由疾病引起之突發性的外來危險事故。」第 4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6 目:「慰問金發給標準如下:一、受傷慰問金:(六)連續住院未滿十四日或未住院而須治療七次以上者,發給新臺幣一萬元。」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9 條: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應予保障。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執行職務,應提供安全及衛生之防護措施;其有關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第 21 條第 2、3 項:「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致受傷、失能或死亡者,應發給慰問金。但該公務人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情事者,得不發或減發慰問金。 前項慰問金發給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