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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22600 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 單一 工作項目 01:傳統整復推拿基本調理 151-200(2026/05/08 更新)#139566(50題)

115年 - 22600 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 單一 工作項目 01:傳統整復推拿基本調理 101-150(2026/05/08 更新)#139565(50題)

115年 - 22600 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 單一 工作項目 01:傳統整復推拿基本調理 51-100(2026/05/08 更新)#139564(50題)

115年 - 22600 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 單一 工作項目 01:傳統整復推拿基本調理 1-50(2026/05/08 更新)#139563(50題)

115年 - 115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試題_四技二專組_衛生與護理類_專業科目(一):生物(B)#139558(40題)

115年 - 115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試題_四技二專組_商業與管理群、外語群英語類、日語類_專業科目(二):會計學、經濟學#139556(40題)

115年 - 100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考試_工業類:工業配線#139554(50題)

115年 - 115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試題_四技二專組_商業與管理群、外語群英語類、日語類_專業科目(一):商業概論、數位科技概論、數位科技應用#139553(40題)

115年 - 115 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試題_四技二專組_設計群_專業科目(二):基本設計實習、繪畫基礎實習、基礎圖學實習 (筆試,限腦麻障別)#139552(25題)

115年 - 115 四技二專統測_外語群英語類_專業科目(二):英文閱讀與寫作(初階英文閱讀與 寫作練習、中階英文閱讀與寫作 練習、高階英文閱讀與寫作練習)#139550(35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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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大雄因酗酒被家人強迫來諮商,他說:「也許我是多喝了一些,但並不比我的朋友喝得多;有時 早上起來會覺得不舒服,但我不是個酗酒者,只要我想戒,隨時都可以戒得掉。」根據動機式晤 談的改變模式,大雄最可能處在下列那個階段? (A)無意圖階段(precontemplation stage) (B)構思階段(contemplation stage) (C)準備階段(preparation stage) (D)行動階段(action stage)

46.60歲之男性病人,因有左側胸痛,咳嗽及呼吸困難而至急診處就醫,聽診時發現左後側肺野有明顯的支氣管 音(bronchial sound),其最可能之診斷為何? (A)左側肋膜腔積水 (B)左側氣胸 (C)肺水腫 (D)左下葉大葉性肺炎

44.下列何種情況最可能造成患者血液中有過高的甲狀腺素(thyroxine)與過低的甲促素(TSH)? (A)自體免疫抗體破壞甲狀腺 (B)飲食中碘的攝取過少 (C)下視丘腫瘤 (D)甲狀腺腫瘤

49.有關腳踝扭傷造成水腫時,受傷部位的各種壓力變化,下列敘述何者最適當? (A)組織間液蛋白濃度造成的滲透壓增加 (B)血管流體靜壓減少 (C)血漿蛋白濃度造成的滲透壓增加 (D)組織間液流體靜壓減少

35.關於施行牙髓切除治療(pulpectomy)之乳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此乳牙可能提早脫落 ②此乳牙可能 延遲脫落 ③內吸收是治療後常見的不良反應 ④治療預後較直接覆髓術(direct pulp capping)佳 (A)①②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③④

一、某甲原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下稱國產署)北區分署所屬秘書室書記,其於民國 106 年 12 月 6 日奉命赴臺北市大安區國有房屋現場履勘時, 因後退轉身時踩空臺階摔跤,致受有右側足部挫傷、右側第五蹠骨非移位閉鎖性骨折等傷害。某甲於 107 年 10 月間,依 107 年 6 月 27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下稱慰問金發給辦 法)第 4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6 目規定,申請發給受傷慰問金新臺幣 1 萬 元。國產署北區分署認慰問金發給辦法第 3 條第 1 項規定所稱意外,如係因當事人疏忽所致事故,且該事故非屬突發性外來危險引起者,即非屬意外事故,否准其申請。某甲不服該否准,經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 委員會提起復審遭駁回,擬續行司法救濟。試問:依據我國法制及實務, 公務人員慰問金之發給的性質為何?某甲欲主張慰問金發給辦法違反 法律保留原則是否有理由?(25 分)【參考法條】107 年 6 月 27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 1 條: 「本辦法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第 3 條第 1 項:「本辦法所稱意外,指非由疾病引起之突發性的外來危險事故。」第 4 條第 1 項第 1 款第 6 目:「慰問金發給標準如下:一、受傷慰問金:(六)連續住院未滿十四日或未住院而須治療七次以上者,發給新臺幣一萬元。」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9 條: 「公務人員執行職務之安全應予保障。各機關對於公務人員之執行職務,應提供安全及衛生之防護措施;其有關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第 21 條第 2、3 項:「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時,發生意外致受傷、失能或死亡者,應發給慰問金。但該公務人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情事者,得不發或減發慰問金。 前項慰問金發給辦法,由考試院會同行政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