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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建築防火#140800(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140799(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諮商與輔導#140798(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社會學與社會工作#140797(27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警察人員、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警察資訊管理人員、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刑法與刑事訴訟法#140796(4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警察人員、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刑事警察人員、公共安全人員、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交通警察人員交通組、警察資訊管理人員、刑事鑑識人員、國境警察人員、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140795(24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安全設備#140794(4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警察人員、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刑事警察人員、公共安全人員、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交通警察人員交通組、警察資訊管理人員、國境警察人員、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40793(27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管理人員:警察組織與事務管理#140792(27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水上警察人員:水上警察情境實務(包括海巡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140791(23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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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評量的概念與能力是教師專業能力的指標之一,就教學評量而言,下列何者非目前的發展趨勢(A)重新重視標準化測驗(B)使用多向度分數(C)較為重視歷程(D)採用多元評量方式

5 婦科胎、產、經、帶等問題,若考慮從奇經八脈方面來治療,應選擇下列何者?(A)陰蹻與陽蹻 (B)陰維與陽維 (C)宗脈與心脈 (D)衝脈與任脈

38.輔導老師發現有一位學生非常懂得如何與他人相處,而且常常都能與他人合作愉快,以適性輔導觀點來看,此位學生具 有迦納(H. Gardner)多元智力(multiple intelligences)理論中何種才能? (A)肢體動覺 (B)邏輯思考 (C)數理運算 (D)人際互動。

14. 甲原為乙協會之幹部,嗣後甲是否仍具代表權發生爭議,惟甲仍以乙協會名義保管協會款項新臺幣(下同)300 萬元,並陸續以該款項支付乙協會之辦公室租金、員工薪資及必要行政費用共 80 萬元。乙協會後來否認甲有管理權限,請求甲返還全部 300 萬元。甲則抗辯稱,其雖無有效授權,但所支出 80 萬元均係維持乙協會正常運作之必要費用,乙協會亦實際受有利益,故應自返還款項中扣除。關於甲、乙間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既無有效之授權,即屬不適法無因管理;不適法無因管理之管理人一律不得請求償還費用,亦不得主張抵銷 (B)甲所支出之乙協會業務運行必要費用,並不違反乙協會可得推知之意思,成立適法無因管理,甲得以必要費用償還債權與其返還款項債務主張抵銷 (C)甲保管之 300 萬元屬乙協會所有財產,甲無拒絕返還該款項之法律上原因,故甲不得以費用償還債權與返還款項債務相抵銷 (D)因甲之管理違反乙協會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則乙協會主張享有甲管理所得利益時,甲不得請求償還任何費用

15. 甲為幼稚園小班兒童,某日於公園沙坑內發現一部遭人丟棄之 A 玩具汽車,遂將其撿起並帶回家收藏把玩。嗣後乙主張,甲為無行為能力人,其取得 A 車之行為應屬無效,故甲不能取得該 A 車之所有權。關於甲是否取得 A 車之所有權,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為無行為能力人,依民法規定其意思表示無效,故甲不得因撿拾 A 車而取得其所有權 (B)甲撿拾無主 A 車屬事實行為,若符合先占要件,即使甲為無行為能力人,仍得取得該 A 車之所有權 (C)甲須經法定代理人事前允許或事後承認,其取得 A 車所有權之行為始生效力 (D)甲雖可占有 A 車,但因欠缺完全行為能力,僅得取得占有,不得取得所有權

16. 下列有關共有物分割之敘述,何者錯誤? (A)共有物分割之協議,須經全體共有人同意,始得成立 (B)裁判分割之判決確定時,即生分割之效力,各共有人於判決確定時取得單獨所有權,無須辦理登記 (C)共有物分割後,各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因分割而得之物,應按其應有部分負與出賣人同一之瑕疵擔保責任 (D)共有物分割後,設定於共有物上之抵押權、地上權等他項物權,均因分割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