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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年度救生員資格檢定_第四章『救援器材知識』﹕二、長背板#141999(9題)
115年 - 115年度救生員資格檢定_第四章『救援器材知識』﹕一、拋繩救生#141998(22題)
115年 - 115年度救生員資格檢定_第二章『徒手救援知識』選擇題﹕五、潛水#141997(3題)
115年 - 115年度救生員資格檢定_第二章『徒手救援知識』選擇題﹕四、蛙鞋#141996(3題)
115年 - 115年度救生員資格檢定_第二章『徒手救援知識』選擇題﹕三、拖帶假人#141995(3題)
115年 - 115年度救生員資格檢定_第一章『救生安全知識』選擇題﹕六、水域標誌#141994(5題)
115年 - 115年度救生員資格檢定_第二章『徒手救援知識』選擇題﹕二、救生四式#141993(5題)
115年 - 115年度救生員資格檢定_第一章『救生安全知識』選擇題﹕四、踩水#141992(4題)
115年 - 115年度救生員資格檢定_第一章『救生安全知識』選擇題﹕三、仰漂#141991(4題)
115年 - 115年度救生員資格檢定_第一章『救生安全知識』選擇題﹕五、抽筋自解#141989(4題)
最新試題
10. 水封(water seal)的功用為防止淨油機於淨油時,油從出水孔流出。請問加入水封的時機為(A)於淨油開始前加入(B)於淨油中視需要加入(C)於淨油結束後加入(D)於清洗淨油機前加入
9. 燃油中含有下列那一種成分,將導致於低溫時對柴油機氣缸套或管路造成腐蝕?(A)硫(B)鉛(C)釩(D)氯
8. 下列有關活塞環中壓縮環功能的敘述何者錯誤?(A)減少滑油之消耗(B)保持氣缸之氣密(C)將活塞之熱傳於氣缸(D)吸收一部分側壓力
最新申論題
7.敘述船舶加油前應注意事項為何?
6.請敘述往復泵之優劣點,以及其在船舶上運用的處所。
5.請繪簡圖說明柴油機燃油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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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以清晰的心智圖呈現複雜的法律概念,幫助你快速掌握核心要點!無論你是法律系學生、司法考試備考生,...
【國考助手】2025警察法規(下冊):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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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解
簡介:
筆者綜合警特三等、四等考試、警校教師、讀書會共筆、自身實務等經驗,讓想考警察的非本科系生或想考升官等...
最新主題筆記
民法 編債 第 338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章節:
第 一 章 通則 第 六 節 債之消滅
描述:
禁止扣押之債,其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
民法 編債 第 339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章節:
第 一 章 通則 第 六 節 債之消滅
描述:
因故意侵權行為而負擔之債,其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
民法 編債 第 340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章節:
第 一 章 通則 第 六 節 債之消滅
描述:
受債權扣押命令之第三債務人,於扣押後,始對其債權人取得債權者,不得以其所取得之債權與受扣押之債權為抵...
最新討論
36.當股票選擇權賣權權利金為 3 元,損益兩平股價為 28 元時,請問該選擇權買入賣權履約價應為下列何者? (A)25 元 (B)28 元 (C)31 元 (D)34 元
16.關於卡他性炎症反應(catarrhal inflammation)的敘述,何者錯誤? (A)為急性炎症反應的一種滲出液 (B)炎症區的黏膜表面會產生黏液 (C)最顯著的特徵為大量嗜中性球浸潤 (D)主要見於呼吸道、生殖道及消化道
8蔡老師班上有特殊需求學生(SEN),學校在協助鑑定流程,以下流 程何者正確? (A)轉介-篩選-診斷-安置。 (B)轉介-診斷-篩選-鑑定。 (C)轉介-篩選-鑑定-安置。 (D)轉介-鑑定-篩選-安置。
45.乳癌病人反應背痛問題,疼痛分數為 5 分,經檢查有骨轉移,過去未曾使用過 opioid,若欲使用,下列建議 何者正確? (A)選擇 codeine,因可避免 opioid 的副作用 (B)疼痛時再服藥,可減少 opioid 的副作用 (C)併用瀉劑來預防 opioid 便秘的副作用 (D)選擇 fentanyl transdermal patch,較方便使用
19 下列何種心律不整,可以使用按摩頸動脈竇的方式來使心律恢復正常? (A)心室纖維顫動 (B)心室早期收縮 (C)心室搏動過速 (D)陣發性心室心搏過速
11 甲為某地方政府都市發展局的基建科公務員,平日職掌為一般行政公文的登記與收發。某日,該科辦 理某大型建案的建照審查,承辦該案的同仁均因公出差。科長因局勢緊急,遂依權限「臨時指派」甲暫時兼辦該建案的現場勘查與初審業務。建商乙得知後,為了讓不符法規的建案順利通過,私下與甲接觸並請求放水。關於本案各情境之法律效果,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辯稱其本職只是行政收發,沒有核發建照的「最終決定權」,辦理初審也只是長官「臨時指派且暫時兼辦」性質,不屬於其編制內的永久職掌,故其收錢放水不構成違背職務受賄罪。甲之辯解並無理由(B)若乙為了酬謝甲放水通關,私下與甲約定,將甲過去向乙開立金額新臺幣 10 萬元的借據直接撕毀,以免除甲之債務。在受賄罪客體的實務分類上,甲所獲取的利益應屬於「不正利益」而非「賄賂」(C)若乙為了順利通過初審,私下將現金新臺幣 5 萬元放入信封交給甲,則甲所收受者,在受賄罪之客體實務分類上,屬於「賄賂」(D)若甲雖然收了乙的錢,但甲在進行現場勘查時,發現該建案確實有嚴重違法之處,甲基於良心不安,最終仍「依法蓋章駁回」乙的申請而沒有放水。因甲在客觀上並未做出任何違背職務的行為,甲仍不構成違背職務受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