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專技◆會計◆證券交易法
專技◆會計◆商業會計法
商事法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社會科學研究法#140842(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法制人員:智慧財產權法#140841(6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二等_刑事警察人員犯罪分析組:計算機概論(包括計算機結構、資料結構、程式設計)#140840(5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二等_刑事警察人員電子監察組:網路工程#140839(5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交通警察人員交通組:交通統計與分析#140838(15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概要#140837(9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警察情境實務概要(包括消防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140836(23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資訊管理人員:網路安全與資訊倫理#140835(10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警察人員、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心理學#140834(4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警察人員、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刑事警察人員、公共安全人員、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交通警察人員交通組、警察資訊管理人員、刑事鑑識人員、國境警察人員、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消防警察人員:中華民國憲法#140833(40題)
最新試題
15. 下列哪一項表示船舶正朝右轉之運轉信號? (A) 一短聲,閃光一次 (B) 二短聲,閃光二次 (C) 三短聲,閃光三次 (D) 連續短聲,連續閃光
14. 下列何者為固定骨折之原則? (A) 先移至適當處再固定 (B) 邊移送邊固定 (C) 原地固定後再移動 (D) 在原地等待不必處理
13. 在滅火任務編組中,哪一組人員應負責搜索火源? (A) 執行保護組 (B) 直接滅火組 (C) 尋找火源組 (D) 限制火場組
最新申論題
7. 試述變壓器在操作時過熱之原因?
6. 試述更換保險絲要注意哪些要點
(4)輸送的這段時間時間耗電多少度數?
最新課程
國中會考英文總複習
講師:
Terry Tung
簡介:
本課程依據最新國中會考英文題型與命題趨勢,精心設計全面的學習內容,涵蓋字彙、片語、文法、克漏字、連續...
公職英文
講師:
Terry Tung
簡介:
製作這門「公職英文」線上解析課程,主要希望幫助備考公職的同學們。公職英文題型確實多而雜,從初考到高普...
藥事行政與法規分章節題庫(108-1~115-2)
講師:
Pharm_MADAO
簡介:
● 收錄108-1~115-2之法規國考題 ● 分章節整理試題,幫助考生複習各章節之內容 祝考試順利
最新主題筆記
單元名稱: 醫用微生物學免疫學常考題型解析
課程:
醫用微生物免疫學
章節:
章節8(008)醫用微生物學免疫學常考題型解析
描述:
一、說明困難梭狀芽孢桿菌(Clostridium difficile) 的微生物特性、細胞毒素作用機制、導致的疾病及臨床治...
兒科緒論(含皮亞傑、艾瑞克森、佛洛伊德)
描述:
兒科護理學緒論
雅思超高頻必考單字-手寫筆記
描述:
雅思超高頻必考單字-手寫筆記
最新討論
63.依溫納(B. Weiner)的歸因理論,學生具有何種成敗歸因對良好的學業成就較有幫助 ? (A)努力 (B)能力 (C)工作難度 (D)運氣
在E. H. Erikson的社會心理發展階段,國中階段的個體最容易出現之心理社會危機是下列何者? (A)信任vs. 不信任 (B) 自動vs.害羞 (C)勤勉vs.自卑 (D)自我認同vs角色混淆。
9.根據心理學家艾力克森(E. Erikson)的心理社會理論,青春期所面臨的心理社會危機為何? (A)信任或不信任 (B)勤勉或自卑 (C)自我認同或混淆 (D)親密或孤獨。
10.依民用航空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民航事業? (A)普通航空業 (B)航空氣象業 (C)航空站地勤業 (D)空廚業
80. 有關腦死的病人進行器官捐贈,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術中輕度低體溫( 34 - 35 °C)也是可接受的範圍 (B) 類固醇可減少捐贈的器官發炎反應、改善肺功能 (C) 如有捐腎,應避免使用Voluven® ( hydroxyethyl starch ,HES) (D) 腦死病人應補充含糖溶液,血糖在250mg/ dL以內是可接受的
(二)甲自 105 年購入一筆土地,即違反本條規定,惟直到 114 年經檢舉始 由主管機關予以裁罰新臺幣 6 萬元,並命其停止使用並拆除其地上物 恢復原狀。甲抗辯主管機關之前揭處分已逾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甲 之抗辯有無理由?(15 分) 參考法條: 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 1 項: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 行政罰法第 27 條第 2 項:前項期間,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但行為之結果發生在後者,自該結果發生時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