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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資訊管理人員:物件導向程式設計#140802(3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火場指揮及搶救作業要點)#140801(27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建築防火#140800(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包括消防法及施行細則、災害防救法及施行細則、爆竹煙火管理條例及施行細則、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緊急救護辦法、緊急醫療救護法及施行細則)#140799(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諮商與輔導#140798(4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社會學與社會工作#140797(27題)

115年 - 115 一般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警察人員、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警察資訊管理人員、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刑法與刑事訴訟法#140796(4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警察人員、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刑事警察人員、公共安全人員、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交通警察人員交通組、警察資訊管理人員、刑事鑑識人員、國境警察人員、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140795(24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消防警察人員:消防安全設備#140794(4題)

115年 - 115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行政警察人員、外事警察人員(選試英語)、刑事警察人員、公共安全人員、犯罪防治人員預防組、交通警察人員交通組、警察資訊管理人員、國境警察人員、警察法制人員、行政管理人員:警察法規(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140793(27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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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有關行政機關依書面方式所簽訂之公共工程及採購契約訊息,應如何處理或保存? (A)不得公開 (B)一律公開 (C)除依規定限制公開外,應主動公開 (D)除依規定限制公開外,依申請公開 

53 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時,依現行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被告抗辯警詢自白之任意性,受命法官得於準備程序調查本項爭議(B)證人泛稱審判期日不能到場,受命法官即可於準備程序訊問證人(C)受命法官得裁定證據之證據能力有無、證據有無調查之必要性(D)為貫徹直接審理原則,受命法官對程序事項之爭點,不得於準備程序為調查

54 國民法官法關於終局評議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終局評議時,審判長若認為有必要,應向國民法官說明經法官合議決定之證據能力、證據調查必要性之判斷、訴訟程序之裁定及法令之解釋(B)國民法官及法官就終局評議時所為之個別意見陳述、意見分布情形、評議之經過,應嚴守秘密。案件之當事人、辯護人或輔佐人,不得於裁判確定後聲請閱覽評議意見(C)終局評議原則上應於辯論終結後,即時行之。終局評議於當日不能終結者,原則上應於翌日接續為之(D)終局評議,由國民法官法庭法官與國民法官共同行之,依序討論事實之認定、法律之適用與科刑

23 關於商業應否適用商業會計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公營事業會計事務之處理,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適用商業會計法之規定 (B)每月銷售額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之合夥或獨資商業,適用商業會計法之規定 (C)非以營利為目的之非公司組織的公營事業,適用商業會計法之規定 (D)以營利為目的之公司組織,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適用商業會計法之規定

24 商業會計法關於會計帳簿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商業必須設置之會計帳簿為普通序時帳簿及明細分類帳簿 (B)現金簿、銷貨簿、進貨簿屬於明細分類帳簿 (C)商業會計制度健全,使用總分類帳會計項目日計表者,得免設普通序時帳簿 (D)商業應設置會計帳簿目錄,記明其設置使用之帳簿名稱、性質、啟用及停用日期,由主辦 及經辦會計人員會同簽名或蓋章

18 下列關於巴黎公約之敘述,何者錯誤? (A)關於專利權之保護,任一同盟國國民,於其他同盟國家內,應享有各該國法律賦予其本國 國民之權利 (B)關於專利權之保護,各同盟國給予任一其他同盟國國民之任何優惠,應立即且無條件地給 予所有其他同盟國之國民 (C)同盟國國民就同一發明於各同盟國家內申請之專利案,與於其他國家取得之專利權,應各 自獨立 (D)任何人於任一同盟國家,已依法申請專利者,其本人或其權益繼受人,於法定期間內向另 一同盟國家申請時,得享有優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