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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轉學考(插大)◆中國近現代史與台灣史
研究所、轉學考(插大)◆西方藝術史與藝術理論
研究所、轉學考(插大)◆運動管理學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食品衛生檢驗:食品安全與衛生法規#142220(5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資通安全:資通安全管理#142219(7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航海技術:航海學#142218(8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公職建築師:建管行政#142217(9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食品衛生檢驗:食品微生物學#142216(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衛生技術:公共衛生學#142215(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環境檢驗:水質檢驗#142214(8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公職食品技師:食品風險分析與管理(包括食品危害分析與重要管制點理論及實務應用)#142213(5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公職藥師:查驗登記審查相關法規#142212(6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天文:太陽系#142211(14題)
最新試題
複選題40.有關總凱氏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總凱氏氮包括氨氮及無機氮 (B)總凱氏氮包括氨氮及有機氮 (C)檢測總凱氏氮需經過消化 (D)總凱氏氮包括氨氧、硝酸塩氮及亞硝酸塩氮
複選題39.下列何者為水中氯鹽之檢測方法? (A)硝酸汞滴定法 (B)硝酸銀滴定法 (C)比色法 (D)塗抹法
複選題38.水中大腸桿菌分析結果之單位為何? (A) ppb (B) ppm (C) CFU/100mL (D) MPN/100mL
最新申論題
第二題:請說明水質標準檢驗方法中標準品之特性。(每項 2 分)
(二)依【圖一】氮氣(N2)、有機氮(Organic N)、氨氮(NH3-N)、亞硝酸鹽氮(NO2--N)、硝酸鹽氮(NO3--N)的循環關係,請填入其需要的轉換機制名稱(A, B, C, D, E, F)分別為何?
(一)請說明地球氮循環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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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har生藥學】 單元式歷屆考題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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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115-1~100-1近15年歷屆試題 Corporation with A'p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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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114-2~100-1近15年歷屆試題 Corporation with A'phar
【A'phar 中藥學】 單元式歷屆考題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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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115-1~100-1近15年最新歷屆試題 Corporation with A'ph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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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衛警察使用警械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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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鴿】2025警察法規(中):社維法、警械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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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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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鴿】2025警察法規(下):行執法、集遊法、中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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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條(執行機關得請求其他機關協助之情形) ﹝1﹞執行機關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於必要時請求其他機關協...
第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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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鴿】2025警察法規(下):行執法、集遊法、中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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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法 第一章 總則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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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條(執行時間之限制) ﹝1﹞行政執行不得於夜間、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為之。但執行機關認為情況急迫或徵...
最新討論
46 稱法律行為者,謂以意思表示為要素,獨立發生一定私法上法律效果之行為。下列何者並非法律行為? (A)甲出賣 A 地予乙 (B)甲將 A 地設定抵押權予乙 (C)甲發現鄰居乙的房子失火而奮勇救火 (D)甲捐助財產設立財團法人
47 民法關於結婚之要件,下列何者不屬之? (A)男女雙方皆須年滿 18 歲 (B)應以書面為之,有 2 人以上證人之簽名 (C)雙方當事人應向地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D)直系姻親不得結婚
5 下列有關租金估計的敘述何者錯誤?(A)租金估價的價格種類包括正常租金與限定租金兩種(B)名目租金,指承租人每期支付予出租人之租金,加計押金或保證金、權利金及其他相關運用收益之總數(C)續訂租金與正常市場租金不同,故續訂租金屬於限定租金(D)積算法用於評估正常租金
21. 下列何者是非營利組織和企業的共通之處? (A)得從事營利行為 (B)進行盈餘分配 (C)申請公益勸募 (D)享有免稅地位
22. 某中央部會將其辦公大樓地下一樓委由民間業者進駐開設員工餐廳,屬於下列何種政府業務委託 民間辦理的模式? (A)委外興建公共設施 (B)機關內部業務委外 (C)行政檢查業務委外辦理 (D)行政助手
15 關於刑法第 149 條聚眾不解散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本條之解散義務,由參與聚眾之人各自負擔,其中一部分解散者,除非剩餘之人已不成眾,否則剩餘之人仍可成立本罪(B)以消極之不作為方法,實現犯罪構成要件之不作為犯,有純正不作為犯及不純正不作為犯之分。依最高法院見解,本條為屬純正不作為犯(C)本條以具備為強暴脅迫之意圖為要件。而該強暴脅迫之意圖,必須存在於聚合之初,若在聚合之後或中途,始生此意圖者,並不成立本罪(D)本條以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 3 次以上而不解散為要件。而該 3 次命令間,應有相當間隔,若係連呼 3 次解散,仍屬 1 次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