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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中醫-生理學
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罰法
行政罰法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1 航海人員測驗_二等船副: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概要#145362(40題)
115年 - 115-1 航海人員測驗_二等船副:船舶通訊與航海英文概要#145361(40題)
115年 - 115-1 航海人員測驗_一等管輪(加註):船舶主機-蒸汽推進機組#145356(40題)
115年 - 115-1 航海人員測驗_一等管輪(加註):船舶主機-燃氣渦輪機#145355(40題)
115年 - 115-1 航海人員測驗_二等船副:貨物作業概要#145354(40題)
115年 - 115 教育部受託辦理_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試題:輔導科#145310(45題)
115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49 期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試題: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消費金融類)#145296(80題)
115年 - 台灣金融研訓院第 49 期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測驗試題:銀行內部控制與內部稽核(一般金融類)#145295(80題)
115年 - 115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_秋季壽險管理人員暨核保理賠人員測驗:理賠醫務常識#145293(50題)
115年 - 115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管理學會_秋季壽險管理人員暨核保理賠人員測驗:理賠理論與實務#145290(50題)
最新試題
50.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各機關審核支出憑證時,下列何者非屬應簽名之人員?(A)業務事項之主管人員及經手人(B)主辦出納或其授權代簽人(C)主辦會計人員或其授權代簽人(D)機關長官或其授權代簽人
49.依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若因特殊情形不能取得收據、統一發票或其他可資證明之文件者,支出之經手人應開立何種文件取代?(A)支出機關分攤表(B)支出科目分攤表(C)支出證明單(D)分批(期)付款表
48.依內部審核處理準則,各機關會計人員審核會計報告,下列何者非屬應注意事項?(A)會計報告之編送期限,是否符合規定(B)各種財物之登記與管理是否依照有關規定辦理及每年至少盤點一次,盤點之數量是否與帳冊相符(C)各機關編製之日報及月報有無順序編號,其號數是否每年度重編一次(D)會計報告所列數字或文字之更正,是否依照規定辦理
最新申論題
(四)在其他條件不變下,該專案淨現值恰為零之每年營業收入金額為多少(計算至整數,以下四捨五入)?(5 分)
(三)該專案之淨現值(NPV),並判斷是否應接受該投資案。(4 分)
(二)該專案每年之營運現金流量。(3 分)
最新課程
國中會考理化總複習
講師:
Appletu
簡介:
本課程依據最新108課綱自然領域第二~四册理化科部份的內容,綜合各版本的實驗和範例所編撰而成,期盼九年級...
學士後中醫-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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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採用最有效明瞭的心智圖,快速幫你建立腦中的生物地圖,複習不再沒有章法! ◇適合族群:初學者快速打底、...
統計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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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學
最新主題筆記
損失補償與國家賠償之區別
課程:
公職行政法(含行政程序法):依考點系統整理之十四章完整課程
章節:
第 13 章 國家責任:國家賠償與損失補償
描述:
學習重點 合法行使公權力造成特別犧牲,原則上屬損失補償;不法侵害人民權利,則審查國家賠償。不能只看人...
損失補償之要件、類型與適用界限
課程:
公職行政法(含行政程序法):依考點系統整理之十四章完整課程
章節:
第 13 章 國家責任:國家賠償與損失補償
描述:
學習重點 掌握「合法公權力行為、特別犧牲、因果關係」:人民為公共利益承受超過一般人應忍受程度的損失,...
特別犧牲、徵收與既成道路之補償
課程:
公職行政法(含行政程序法):依考點系統整理之十四章完整課程
章節:
第 13 章 國家責任:國家賠償與損失補償
描述:
學習重點 行政上補償的基礎不只有特別犧牲,也包括信賴保護與社會國原則;應依給付原因分別判斷。 公共設...
最新討論
32.寫出程式執行結果。 (A)0 (B)1(C)2(D)3
33.寫出程式執行結果。 (A)0 (B)1(C)2(D)3
34.寫出程式執行結果。 (A)0 (B)1(C)2(D)4
44 公司募集有價證券時向認股人交付之公開說明書,其應記載之主要內容若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下列 何者應負無過失責任?(A)公司、發行人及其負責人 (B)發行人及其負責人(C)發行人及證券承銷商 (D)發行人
46 依照強制執行法第 1 條第 2 項規定,「強制執行應依公平合理之原則,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 害關係人權益,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執行法院於裁量是否行使壽險契約終止權以執行解約金債權時,應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權益,為公平合理之衡量,審慎為之(B)命債務人為一定意思表示之執行名義,有待於對待給付者,倘執行法院就債權人已為對待給付給予證明書時,即視為債務人已為意思表示,不應再為間接強制之執行,否則即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C)債權人執命債務人拆除越界建築物之確定判決聲請執行者,其執行名義之給付內容縱係為判決之法院審酌公共利益及當事人利益後所為,執行法院仍可審查是否適宜執行,以兼顧債權人、債務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D)執行法院於決定是否撤銷拍賣並重新拍賣時,通常應權衡債權人所追求之利益與債務人所受附屬損害(如因低於市價之拍定而生之損失)之差距,尤應注意債務人有無受不可期待、無可歸責之損害,以免逾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
47 債權人甲以其受讓乙公司之股份後,向乙公司請求記載於公司股東名簿遭拒絕後,因而提起請求登記 股東名簿之訴,並獲勝訴判決確定,乃以該項判決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執行法院就上開聲請執行事件,應如何處理?(A)依確定判決,視為乙公司已辦理過戶登記,執行法院毋庸執行,並駁回其強制執行之聲請(B)法院強制將甲直接登記於乙公司之股東名簿(C)先定期命乙公司將甲登記於其股東名簿,如不履行,可處怠金(D)囑託主管機關將甲登記於乙公司之股東名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