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區分正式與非正式團體,掌握組織規章、職務編制與成員互動方式的差異。 依成立目的判斷關係取向與工作取向,並能分辨職業團體與社會性團體,不要只看團體名稱。 理解志願結社、參考團體與公益性利益團體的判斷標準。 掌握社會組織與科層組織的特徵,並與初級團體、社會角色、社會地位區別。 分清政府、市場與非營利組織所屬的三個部門。 核心觀念 一、團體有不同分類標準,同一團體可兼具多種性質 社會團體是人們基於共同關係、利益或目標,透過持續互動形成的群體。判斷時應先看題目問的是組織形式、成立目的、加入方式,還是功能。例如,工會可以同時是正式團體、工作取向團體及志願結社;慈濟可以同時是工作取向團體與社會性團體。這些分類並不互相排斥。 分類標準主要類型判斷關鍵 組織形式正式、非正式團體有無明確規章、職務與組織架構 互動性質初級、次級團體偏重親密情感,或特定任務與功能 成立取向關係取向、工作取向主要為聯繫情誼,或共同完成事務、爭取權益 團體性質職業團體、社會性團體、政治團體以共同職業權益結合,或以公益、慈善、宗教、文化、聯誼等目的結合,或以政治參與為目的 加入方式志願結社是否基於個人意願自由加入 對個人的影響參考團體是否成為比較、認同及行為的標準 二、正式團體、非正式團體與初級團體 正式團體為達成特定目標而建立,通常具有章程、職務編制、分工及權責規定,例如公司、政府機關、工會與具有制度的基金會。正式團體並不限於政府設立,民間團體也可以具有正式組織。 非正式團體多由日常互動、共同興趣或情感自然形成,例如朋友群,通常沒有嚴密的職務編制。家庭則是典型的初級團體,成員關係親密、持續且全面,以親情與情感連結為核心。家庭雖有生活分工與成員角色,仍不能因此視為具有正式職掌與編制的正式團體或科層組織。 初級與次級、正式與非正式是不同的分類角度。考試常以家庭對比政府機關或公司,重點是親密情感連結與制度化分工的差異。 三、關係取向與工作取向 類型成立目的與特徵典型例子 關係取向以共同背景、身分或情感為基礎(血緣、地緣、學緣),著重聯誼與維繫關係校友會(含大學校友會、建中校友會)、同鄉會(如湖南同鄉會)、宗親會 工作取向為達成特定任務、處理共同事務或維護共同權益而成立工會、醫師公會、律師公會、記者公會、計程車相關職業團體;慈濟、創世基金會、世界展望會、董氏基金會、主婦聯盟等服務或倡議團體 工作取向的「工作」指共同任務,不限於有薪職業。慈善團體即使由志工投入服務,仍因具有救災、扶助弱勢、公共倡議等明確任務,而屬工作取向。反過來,校友會成員即使互相介紹工作,其主要成立基礎仍是共同求學背景與情誼,屬關係取向。 從「需求」角度判斷也一樣:記者組成記者公會、計程車司機加入相關團體爭取權益,主要是基於工作需求,而非情感需求或安全需求。 四、職業團體與社會性團體 依《人民團體法》,人民團體分為職業團體、社會團體與政治團體三類。 職業團體以同一行業或同一職業的從業人員為成員,目的在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例如醫師公會、律師公會、記者公會。公司是經營事業、追求營利的組織,並不因為雇用某一職業的人就成為職業團體。 社會性團體以推展文化、學術、宗教、慈善、社會服務、聯誼等目的成立,成員不以同一職業為條件。慈濟等從事救災與慈善工作的團體,依此分類屬社會性團體;依取向分類則屬工作取向。宗教信仰帶來心靈支持,不代表團體的主要運作屬關係取向,也不代表它是職業團體。 題目若問「完全以社會服務和慈善工作為目的」的團體,應選以公益服務為宗旨的基金會(如董氏基金會),而非律師公會(維護職業權益)、宗親會或同鄉會(聯繫情誼)。 五、志願結社、公益性利益團體與參考團體 志願結社指人們基於共同興趣、理念或利益,自願結合形成的團體。志願結社可以有完整章程與幹部編制,因此自願加入不等於非正式團體;工會即屬志願結社中具有正式組織形式的團體。 公益性利益團體以促進公共利益為訴求,例如兒童福利、環境保護、健康倡議或弱勢扶助,受益者不限於團體成員。兒福聯盟、董氏基金會、創世基金會、世界展望會,以及關心環保與消費議題的主婦聯盟等屬之;就取向而言,它們都以完成任務為主,屬工作取向。職業公會則主要維護特定職業成員的權益,與公益性利益團體不同。 參考團體是個人用來評價自己、建立價值觀或選擇行為的比較與認同對象。個人可能已加入,也可能尚未加入,例如學生將嚮往的專業團體作為努力標準。因此,參考團體的關鍵是影響與認同,不是有無會員資格。 六、社會組織與科層組織 政府機構、公司行號等不同於以親情為網絡的家庭,這種具有明確組織目標、專業分工、權力層級架構與規章制度的大型正式團體,稱為社會組織,也稱為科層組織(官僚制)。其運作重視依職務與規則處理事務,而非以私人情誼為主要依據。 比較社會組織/科層組織初級團體(如家庭) 結合基礎明確目標與任務親情與親密情感 結構分工明確、層級分明、依規章運作無正式職掌與編制 規模通常為大型團體通常規模小 例子政府機關、公司、大型寺廟、醫院、學校家庭、親密朋友 大甲鎮瀾宮這類大規模寺廟,雖以宗教信仰凝聚信徒,但有完整的組織架構、職務分工與管理制度,題目強調其規模與組織時,應判斷為社會組織。社會地位指個人在社會關係中的位置;社會角色指與該位置相連的行為期待,例如父親的照顧責任,兩者都是描述「個人」,不是指寺廟這類組織本身。 七、政府、市場與非營利組織 部門主要組織辨識重點 第一部門政府機關處理公共事務、行使公權力 第二部門民營企業從事市場活動,以營利為主要目的 第三部門民間非營利組織以公益或特定使命為宗旨,不以分配盈餘為目的 兒福聯盟等兒童福利與慈善服務的民間非營利組織,屬第三部門。私人設立、獨立經營不等於第二部門;關鍵在是否以營利為目的。非營利也不代表不能收費、聘用員工或產生結餘。 常考陷阱 「公司屬於《人民團體法》的職業團體」:公司是營利的事業組織;職業團體是同一職業從業人員為共同權益結合的團體,如各類公會。 「工會是志願結社,所以不是正式團體」:自願性說明加入方式,正式性說明組織形式,兩者可以並存;工會屬志願結社中的正式團體。 「家庭有分工,所以是有職掌與編制的正式團體」:家庭是以親情為核心的初級團體,生活分工不等於制度化職務編制。 「私人獨立經營的非營利組織屬第二部門」:第二部門是營利企業,民間非營利組織屬第三部門。 「慈濟是宗教團體,所以是關係取向」或「慈濟是職業團體」:慈濟以救災、慈善為任務,屬工作取向、社會性團體。 「基金會靠志工,沒有薪水,所以不是工作取向」:工作取向看共同任務,創世基金會、世界展望會、主婦聯盟皆屬工作取向。 「醫師公會、工會也是聯誼,所以是關係取向」:其主要目的是維護職業權益,屬工作取向;關係取向是校友會、同鄉會、宗親會。 「記者公會是基於情感需求或安全需求」:職業公會基於工作需求而成立。 「律師公會、宗親會、同鄉會也是社會服務團體」:它們分別以職業權益、血緣、地緣為主;完全以社會服務與慈善為目的者,是董氏基金會這類公益團體。 「志願團體、初級團體也是具分工與權力架構的大型團體」:具明確目標、分工、權力層級的大型團體,正確名稱是社會組織與科層組織。 「大型寺廟只是社會團體」:題目強調大規模與組織運作時,應選社會組織;社會角色、社會地位是描述個人,不是團體。 記憶口訣 「校友、同鄉、宗親會,重感情是關係;工會、公會、基金會,做事情是工作。」 「目標、分工、層級、規章」抓科層;「一政府、二企業、三非營利」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