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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法官保留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數:9
絕對法官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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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於 2026年10月18日

學習重點 羈押採絕對法官保留:是否羈押被告,只能由法官審查決定。檢察官(含主任檢察官、檢察長、檢察總長)、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都不得自行決定。 聲請權不等於裁定權:偵查中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訊問被告後裁定是否羈押。 羈押前應先由法官訊問被告,並須具備犯罪嫌疑重大、法定羈押事由及羈押必要性;羈押應使用押票,符合令狀原則。 羈押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處分,必須符合比例原則,不能當成預先處罰。 分清楚絕對法官保留(羈押)與相對法官保留(搜索、扣押、通訊監察),也要分清法律保留、法官保留與令狀原則。 核心觀念 一、法官保留:重要強制處分須由法官把關 刑事程序為了追訴犯罪,可能限制人民的人身自由、隱私或財產權。法律將特定強制處分的決定權交給獨立、中立的法官,就是法官保留原則。重點在於「誰有權決定」,不能因檢察官負責偵查,就認為檢察官可以決定所有強制處分。 憲法第8條保障人身自由,人民受逮捕拘禁時應移送法院審問,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司法院釋字第392號解釋即指出,憲法所稱的「法院」是指有審判權的法院,不包括檢察官,因此過去由檢察官決定羈押的制度違憲。現行刑事訴訟法也據此改為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 類型判斷重點代表情形 絕對法官保留只能由法官決定,沒有讓其他機關先決定、事後再交由法院審查的例外。羈押。 相對法官保留原則上由法官事前審查並核發令狀,但法律容許緊急情況下由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先實施,事後再陳報法院審查。搜索、扣押、通訊監察。 非法官保留偵查中檢察官可以自行決定。拘提(偵查中拘票由檢察官簽發)、訊問。 相對法官保留的例外必須有法律依據,並遵守各該處分的要件與程序。不是偵查機關自己認為有需要,就可以跳過法院。考題問「何者採絕對法官保留」時,在訊問、扣押、拘提、羈押之中,答案是羈押。 二、羈押的決定者:法官裁定,檢察官聲請 羈押是一種強制處分,是在刑事程序中將被告拘禁於一定處所,持續限制其人身自由。羈押不是有罪判決,也不是刑罰;被告受羈押,不代表已經被認定有罪。 偵查中,檢察官認為有羈押必要時,應向法院聲請,由法官審查是否符合羈押要件。檢察官可以提出理由及相關資料,但提出聲請不代表有權裁定,法院也不會因檢察官聲請就必須准許。「檢察官應向法院聲請羈押」這個制度設計,體現的就是法官保留原則。 不論選項寫的是檢察官、主任檢察官、檢察長或檢察總長,都不能取代法官決定羈押;司法警察及司法警察官同樣沒有羈押裁定權。職位高低不是判斷標準,關鍵在於法律把決定權保留給法官。 三、羈押的實體要件:嫌疑重大,還要有事由及必要性 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的一般羈押規定,被告經法官訊問後,須認為犯罪嫌疑重大,並有法定羈押事由,例如逃亡或有事實足認有逃亡之虞,或有事實足認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之虞等,且須達到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的程度。 犯罪嫌疑重大是羈押要件之一,但只是必要條件,不是充分條件。不能只因認為被告很可能犯罪就直接羈押,仍須審查法定事由及羈押必要性。刑事訴訟法另設有預防性羈押規定,也必須符合其特別要件。 羈押須符合比例原則。若以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較輕措施就足以達成程序目的,就不應羈押。即使犯罪嫌疑重大,也不表示一定要羈押。 反過來說,犯罪嫌疑輕微代表未達「犯罪嫌疑重大」,欠缺羈押的基本要件,因此不得羈押。這個敘述是正確的。 四、羈押的程序:先訊問,再裁定,使用押票 法院決定羈押前,應先由法官訊問被告,讓被告有說明及防禦的機會,再審查羈押要件。不能因為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已經訊問、詢問過,就省略法官訊問。 依刑事訴訟法第102條,羈押被告應用押票,押票由法官簽名,這是令狀原則的具體表現。程序可以串成:「檢察官聲請 → 法官訊問 → 審查要件 → 裁定羈押 → 使用押票」。 拘提、逮捕與羈押不能混為一談。拘提、逮捕主要是將人帶到場,羈押則是進一步持續拘禁。有權拘提或逮捕,不等於有權決定羈押。 五、法律保留、法官保留與令狀原則 原則主要問題羈押的對應重點 法律保留限制人民權利,有沒有法律(或憲法)依據?羈押的要件與程序須由法律規定。 法官保留這項處分應由誰決定?羈押由法官審查裁定。 令狀原則是否須有法定令狀?羈押應使用由法官簽名的押票。 比例原則限制權利是否過度?須審查羈押必要性及較輕的替代手段。 法官保留可以理解為廣義法律保留(保留原則)中更嚴格的型態:不只要求有法律依據,還要求由法官決定。因此作答要看選項: 選項中有「法官保留原則」(例如問檢察官應向法院聲請羈押涉及何種原則)→ 選法官保留原則。 選項中沒有法官保留,只有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原則、明確性原則、職權原則(例如問非經法院決定不得羈押是基於何種原則)→ 選法律保留原則。 常考陷阱 「法官訊問被告後,由檢察官決定是否羈押」:錯。前半句符合程序,後半句的決定者錯了,羈押由法官決定。 「檢察官有自行決定羈押被告之權限」:錯。偵查權不包含羈押裁定權,檢察官只能向法院聲請。 「主任檢察官、檢察長、檢察總長可以決定羈押」:錯。羈押不是檢察體系內部的核准事項。 「司法警察(官)可以裁定羈押」:錯。警察連聲請權都沒有,更沒有裁定權。 「情況緊急,可以先羈押,再請法院追認」:錯。羈押是絕對法官保留,不能套用搜索、扣押的緊急例外。 「扣押、拘提、訊問採絕對法官保留」:錯。扣押屬相對法官保留;拘提、訊問在偵查中檢察官即可決定。 「犯罪嫌疑重大就一定羈押」:錯。還須有法定事由,並符合比例原則(羈押必要性)。 正確敘述別誤判:「羈押是一種強制處分」、「羈押要符合比例原則」、「犯罪嫌疑輕微不得羈押」、「法院羈押前應先訊問被告」、「羈押要使用押票,以符合令狀原則」、「犯罪嫌疑重大是羈押要件之一」都是正確的。 原則選擇題:有「法官保留」就選它;沒有的話,選「法律保留」,不要選比例原則或職權原則。 記憶口訣 「檢察官聲請,法官來決定;先問再審查,羈押用押票。」 「重大、事由、必要」:犯罪嫌疑重大、具備法定事由、具有羈押必要性,三項都要具備。 「押人只聽法官的,搜扣監聽可先做後報」:羈押是絕對法官保留;搜索、扣押、通訊監察是相對法官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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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9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羈押被告應由下列何人決定?(A)法官(B)主任檢察官(C)司法警察官(D)檢察長
  2. 40 下列關於刑事訴訟法之羈押,何者錯誤? (A)羈押是一種強制處分 (B)法官訊問被告後,由檢察官決定是...
  3. 40 下列關於刑事訴訟法之羈押,何者錯誤? (A)羈押是一種強制處分 (B)法官訊問被告後,由檢察官決定是...
  4. 42 刑事案件被告之羈押,由何人負責審查決定? (A)法官 (B)檢察官 (C)司法警察官 (D)檢察總長
  5. 41 下列何者有權裁定羈押被告? (A)司法警察 (B)司法警察官 (C)檢察官 (D)法官
  6. 41 依刑事訴訟法關於羈押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法院於決定羈押被告前,應先訊問被告 (B)羈押被告要使用押票,以符合...
  7. 45 司法機關人員非經法院決定,不得對人民實施羈押之強制處分,主要是基於下列何種原則之重要規定? (A)比例原則 (B)法律保留原...
  8. 13 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那一種強制處分採絕對法官保留原則? (A)訊問 (B)扣押 (C)拘提 (D)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