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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物權種類與功能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數:23
擔保物權種類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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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於 2026年10月18日

學習重點 以「使用收益」與「交換價值」區分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民法上的擔保物權是抵押權、質權、留置權三種。 掌握物權法定主義(民法第757條):物權除依法律或習慣外不得創設,種類與內容都受限制。 辨認哪些不是民法物權:租賃權、連帶保證、占有、人役權、不動產質權;水權屬準物權。 比較抵押權、動產質權、留置權、地上權的占有權能,並熟記擔保物權的共通特性。 理解債權與物權效力的差異、法定與意定物權、原始與繼受取得的區別。 核心觀念 一、物權種類與物權法定主義 物權是直接支配特定標的、得對任何人主張的權利。民法第757條規定:「物權除依法律或習慣外,不得創設。」這就是物權法定主義。所稱法律不限於民法,也包括其他法律;「習慣」須具有習慣法效力,並非當事人個別的交易習慣。 物權法定主義同時限制物權的種類與內容:當事人不能自行發明新物權,也不能任意改變法定物權的基本構造。法院判決、法理、行政命令都不能作為創設物權的依據,能創設物權的只有法律與習慣法。 民法物權編規定的物權有:所有權、地上權(含區分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抵押權(含普通抵押權、最高限額抵押權)、質權(動產質權、權利質權)、典權、留置權。物權編雖另設「占有」一章,但占有不是物權。共有人讓與其應有部分,屬法律允許的處分,不違反物權法定主義。 舊法時期第757條文字為「物權除依民法或其他法律有規定外,不得創設」,舊題若照此出題,名稱仍是物權法定主義,不要與物權獨立、無因、分離等原則混淆。 二、用益物權與擔保物權 比較項目用益物權擔保物權 支配內容物的使用、收益價值物的交換價值 主要功能利用他人之物取得經濟利益確保債權獲得清償 民法種類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典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 擔保物權的重點,是債務未獲清償時,可將擔保標的變價而受償。不動產役權、地上權、農育權雖是物權,卻屬用益物權,不是擔保物權。典權雖具融資作用,傳統分類仍列為用益物權。 連帶保證是「人的擔保」,債權人只能依保證契約向保證人請求履行,並未取得對特定物的支配權,屬債權關係,不是擔保物權。 三、擔保物權的標的與占有權能 權利主要標的占有權能 普通抵押權不動產不移轉占有,抵押權人無占有權能 動產質權動產須移轉占有,由質權人占有質物 留置權動產以占有他人動產為前提,得留置該物 地上權(對照)土地為使用土地而有占有權能 普通抵押權以不移轉占有為法定構造,抵押人仍可繼續使用抵押物。若約定抵押人應交付抵押物而設定普通抵押權,就改變了法定內容,違反物權法定主義。 民法上的質權只有動產質權與權利質權,沒有「不動產質權」。留置權以動產為標的,不是不動產物權;地上權、農育權、抵押權則屬不動產物權。 四、擔保物權的共通特性 從屬性:擔保物權依附被擔保債權而成立、移轉及消滅(最高限額抵押權有特殊規定)。 不可分性:債權未全部清償前,擔保物的全部仍擔保債權的各部分。 物上代位性:擔保物滅失、毀損時,擔保效力及於保險金、賠償金等代位物。 排他性不是擔保物權的共通特性。同一不動產可先後設定數個抵押權,依順位受償,並不互相排斥。 五、法定物權與意定物權 法定物權是法律規定的要件具備時當然發生;意定物權則依當事人的法律行為(設定契約、登記或交付)而發生。留置權只能依法律規定發生,不能以契約設定,所以稱為絕對法定物權。 地上權、不動產役權、抵押權通常都是依當事人設定而取得,屬意定物權。但意定物權仍須遵守物權法定主義,不能自由創造內容。 六、物權與債權、準物權 比較物權債權 效力對象對世權,得對任何人主張對人權,只能向特定債務人請求 主要效力排他效力、優先效力、追及效力相對效力(相對性) 租賃權屬債權,即使承租人可以使用房屋或土地,且租賃在一定要件下對受讓人繼續存在,仍不改變其債權性質,不是民法物權。 占有是對物事實上管領的狀態,受法律保護,但不是物權。人役權是外國法上的概念,我國民法未採。水權依水利法取得,與礦業權、漁業權等同屬特別法上的準物權,不是生存權、債權或無體財產權。 七、原始取得與繼受取得 原始取得不以他人既存權利為基礎,而是依法律規定直接取得,例如拾得遺失物依法取得所有權、先占無主物、取得時效。拾得後須踐行招領等法定程序,期滿無人認領才取得所有權。 繼受取得以他人既存權利為基礎,包括: 移轉繼受:因買賣取得房屋所有權、因繼承取得被繼承人的房屋。 創設繼受:在他人土地上設定抵押權、地上權等,從所有權中分出一部分權能取得。 常考陷阱 把用益物權當擔保物權:不動產役權、地上權、農育權都是用益物權;問「支配交換價值」或「擔保物權」時,只選抵押權、質權、留置權。 把人的擔保當物的擔保:連帶保證、保證都是債權關係,不是擔保物權。 「物權只能依民法(或民法及土地法)創設」:錯。依法律或習慣均可;但判決、法理、行政命令不行。 「不動產質權」看似合理:民法質權只有動產質權與權利質權;區分地上權、最高限額抵押權則都是民法明定的類型,勿誤選。 「抵押權人可占有抵押物」:錯。抵押權不移轉占有;動產質權人、留置權人、地上權人才有占有權能。約定交付抵押物而設定普通抵押權,即違反物權法定主義。 「留置權是不動產物權」:錯。留置權標的是動產。 「排他性是擔保物權共通特性」:錯。共通特性是從屬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同一物可設定數個抵押權。 債權特性選排他、追及、優先:錯。這些是物權效力,債權只有相對性。 「地役權」舊名:民法修正後已改稱不動產役權,現行民法物權編中已無「地役權」名稱。題目若問「下列何者不是物權」並同時列出占有與地役權,答案取「兩者皆是」;但若題目只是以地役權作為用益物權的例子(如問絕對法定物權或擔保物權),它就只是錯誤選項之一。 繼承當成原始取得:錯。繼承承受被繼承人既有權利,屬繼受取得;設定抵押權也是繼受取得(創設繼受)。 記憶口訣 「用益看使用,擔保看變價;抵質留擔保,租保是債權。」「租保」指租賃與保證,都不是物權。 「從屬不可分,代位不排他。」擔保物權共通特性為從屬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排他性不在其中。 「抵不占、質要交、留先占。」抵押不移轉占有,動產質權須交付,留置以占有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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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4 擔保物權乃以物之交換價值之支配為內容。下列何者非屬民法上之擔保物權? (A)不動產抵押權 (B)動產質權 (C)留置權 (D)不動產...
  2. 21 下列何種物權,係以支配物之交換價值為內容? (A)質權 (B)農育權 (C)地上權 (D)不動產役權
  3. 26 下列何者為擔保物權? (A)地上權 (B)質權 (C)農育權 (D)不動產役權
  4. 24 下列何者非擔保物權? (A)不動產役權(B)抵押權(C)質權(D)留置權
  5. 35 下列何者非民法規定之物權? (A)租賃權 (B)典權 (C)不動產役權 (D)農育權
  6. 34 下列何者非屬民法物權編所規定之物權種類? (A)農育權 (B)區分地上權 (C)不動產質權 (D)留置權
  7. 33 下列何者非屬民法物權編規定之物權類型? (A)最高限額抵押權 (B)不動產質權 (C)不動產役權 (D)區分...
  8. 34 下列何項物權行為違反民法第 757 條之物權法定主義? (A)約定抵押人應交付抵押物而設定普通抵押權 (B)設定以土地上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