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行政規則是規範機關內部秩序與運作的一般、抽象規定,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 內部一般性規定應下達;解釋性規定與裁量基準除下達外,還須首長簽署、登載政府公報發布。廢止時也適用相同程序。 判斷行政規則,應看規範內容、訂定依據與效力,不能只憑「規則」「辦法」「手冊」等名稱。 地方自治條例須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自治規則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委辦規則則是為辦理上級機關委辦事項而訂定。 性交易區域的規劃與管理,以及場所登記、申請執照等要求,應以自治條例規範;高雄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及利用辦法則屬自治規則。 核心觀念 一、行政規則的定義與效力 依行政程序法第159條,行政規則是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或長官對屬官,依其權限或職權,為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的一般、抽象規定。 行政規則得依職權訂定,不以法律個別授權為必要,但內容仍不得牴觸法律。有效下達的行政規則,具有拘束訂定機關、其下級機關及屬官的效力,不能僅憑行政規則直接創設人民的義務。 二、行政規則的類型與訂定程序 類型規範內容法定程序 內部一般性規定機關內部的組織、事務分配、業務處理方式、人事管理等。應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 解釋性規定、裁量基準協助下級機關或屬官統一解釋法令、認定事實、行使裁量權。除下達外,應由機關首長簽署,並登載政府公報發布。 行政程序法第160條區分兩類行政規則的程序。人事管理與業務處理方式都屬內部一般性規定,並非一律須經首長簽署及登載政府公報。解釋性規定與裁量基準則有額外的發布要求;即使經過公開發布,其性質仍是行政規則。 三、廢止行政規則的程序 依行政程序法第162條,行政規則得由原發布機關廢止,廢止時適用第160條的規定。因此,訂定與廢止都要先辨認規則類型。 廢止內部人事管理、業務處理方式等規定:應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 廢止統一解釋法令的解釋性規定或裁量基準:除下達外,還須首長簽署並登載政府公報發布。 敘述若只說「廢止解釋性規定應下達」,本身並沒有錯;若說「只須下達,不必簽署及登載公報」,才是錯誤。 四、行政規則與法規命令的辨別 比較項目法規命令行政規則 訂定依據基於法律授權。依機關權限或職權訂定。 規範效力對多數不特定人民的一般事項,直接對外發生法律效果。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範效力。 本單元實例沒入物品處分規則、警察人員陞遷辦法、警察常年訓練辦法。警察偵查犯罪手冊。 警察偵查犯罪手冊規範員警偵查犯罪的內部作業,屬於行政規則。「手冊、要點、須知」常見於行政規則,「辦法、規則」則常見於命令,但名稱只是線索,不能取代法律性質的判斷。 五、地方自治條例、自治規則與委辦規則 地方制度法區分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自治事項是地方自治團體依法自行處理的事務;委辦事項則是在上級政府指揮監督下,執行上級政府交付辦理的事務。 類型制定機關與程序規範事項 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由地方行政機關公布。自治事項,尤其是依法應以自治條例規範的重要事項。 自治規則地方行政機關依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上級法規、自治條例的授權訂定,並發布或下達。地方自治事項的規範。 委辦規則地方行政機關依委辦機關的授權訂定,須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上級機關交付的委辦事項。 依地方制度法第28條,下列事項應以自治條例定之: 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者。 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的權利義務者。 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的組織者。 其他重要事項,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應以自治條例定之者。 自律規則則由地方立法機關訂定,用來規範自身的議事及運作,不能與地方行政機關訂定的自治規則混淆。 六、性交易區域與場所管理:自治條例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1條之1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得從事性交易的區域及其管理。 該自治條例應包含性交易場所的管理要求,其中包括應辦理登記及申請執照;未領有執照,不得經營性交易。因此,無論考區域規劃與管理,或場所登記及執照要求,應選的法規形式都是自治條例。 須分清授權依據與地方應制定的法規形式:社會秩序維護法是法律依據,地方據以制定的規範則是自治條例。不能因為法律提到登記及執照,就忽略其要求地方自治條例納入規範的意旨。 七、錄影監視系統管理:自治規則 高雄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及利用辦法屬於自治規則,是地方行政機關就地方自治事項訂定的規範。辨認時應結合制定機關、事項性質及制定程序,不能只因名稱有「辦法」便判為中央法規命令,也不能只因冠有地方名稱便判為自治條例。 常考陷阱 「所有行政規則都須登載政府公報」:錯。內部一般性規定應下達;解釋性規定及裁量基準另須首長簽署、登載公報。 「業務處理方式屬裁量基準」:錯。業務處理方式與人事管理,都屬內部一般性規定。 「廢止裁量基準只須下達」:錯。廢止仍適用相同程序,不能省略首長簽署及登載政府公報。 「名稱叫規則就是行政規則;叫辦法就是法規命令」:錯。應看依據、內容與效力;本單元的警察偵查犯罪手冊才是行政規則實例。 「地方政府制定的都是自治規則」:錯。須先辨認是否為委辦事項;自治條例也由地方行政機關公布,但須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 「性交易場所的登記及執照要求可用自治規則規定」:錯。法律明定相關管理應納入自治條例,且涉及居民權利義務。 「委辦規則發布後報備查即可」:錯。須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 記憶口訣 「內部要下達,解裁加簽登;廢止照樣辦。」「解裁」指解釋性規定與裁量基準;「簽登」指首長簽署、登載政府公報。 「條例議決,自治自訂,委辦先核。」自治條例須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自治規則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委辦規則須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 「性交易管理用條例,高雄監視辦法是自治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