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以目標行為增加或減少區分增強與懲罰,再以加入或移除刺激判斷類型。 負增強是行為使厭惡刺激解除或得以避免,因而增加該行為;不等於懲罰,也不等於取消獎勵。 區辨正增強、負增強、施予式懲罰、剝奪式懲罰與消弱,尤其注意責罵、取消禁足與逃避考試的差異。 從教學活動辨識獎品的增強作用與懲罰的抑制作用,申論時寫出情境證據、理論名稱及行為效果。 核心觀念 一、操作制約:先找目標行為,再看後果 史金納(B. F. Skinner)的操作制約強調,行為的後果會影響該行為日後出現的頻率。增強使行為增加,懲罰使行為減少;「正」與「負」則表示刺激的加入與移除,不代表好壞、對錯或合不合規範。 判斷情境時,依序找出行為是什麼、行為之後發生什麼、該行為因此增加還是減少。同一種處置可能產生不同效果,不能只憑教師的意圖或處置名稱判斷。 類型行為之後的後果行為變化典型例子 正增強加入喜愛的刺激增加完成學習活動後獲得獎品,增加投入行為 負增強解除或避免厭惡刺激增加立即完成作業即可取消禁足 施予式懲罰加入厭惡刺激減少交頭接耳後遭大聲責罵,講話行為受到壓抑 剝奪式懲罰移除喜愛的刺激或權利減少違規後被取消喜愛的活動 消弱停止提供原本維持行為的增強逐漸減少以搗蛋獲取注意的學生,不再因搗蛋得到注意 二、負增強:去除厭惡,增加行為 負增強的關鍵關係是:某行為使厭惡刺激解除或得以避免,該行為因而更常出現。它可以建立合宜行為,也可能維持不合宜行為;「增強」只描述頻率增加,不保證行為具有教育價值。 逃脫:厭惡刺激已存在,透過行為加以解除。例如已經被禁足的孩子,回家立即完成作業就能解除禁足,因此更願意立即完成作業。 逃避:透過行為避免厭惡刺激發生。例如學生考試前出現肚子痛、被送到保健室,因而避開考試;若這項後果使相同反應反覆出現,可從負增強理解。 分析考試情境時,關鍵是避開令人厭惡的考試,不宜只因「去保健室」看似獲得好處就判為正增強。情境也未必表示學生故意裝病,不必自行加入此項假設。 三、懲罰:施予式與剝奪式 施予式懲罰又稱正懲罰,是在行為之後加入厭惡刺激,使該行為減少。學生上課講話後,教師生氣地大聲責罵,暫時壓抑其講話行為,便屬於此類。即使只有暫時抑制,仍可判斷為懲罰,不必等到行為完全消失。 剝奪式懲罰又稱負懲罰,是在行為之後拿走喜愛的刺激或權利,使該行為減少。例如違規後取消喜愛的活動、扣除已取得的代幣。判斷重點是「拿走喜愛的」,而不是只看到「拿走」就認為是負增強。 同一事件的不同階段可以具有不同作用:未完成作業而被禁足,是剝奪外出自由,以減少未完成作業的行為;完成作業便取消禁足,則是解除厭惡狀態,以增加完成作業的行為。必須鎖定正在分析的行為與後果。 懲罰能抑制行為,卻不會單靠抑制就教會替代行為。教學上仍須說明適當做法,並增強學生的合宜表現。 四、消弱:停止原有的增強關係 消弱是原本受到增強的行為,不再得到原有增強,因而逐漸減少。例如學生搗蛋原本能獲得教師注意,之後搗蛋不再引來注意,才可能產生消弱。 消弱不等於一律不理會,也不是「教師沒有主動處理」。是否構成消弱,取決於原本維持行為的增強是否停止。如果學生仍得到同學的笑聲或注意,只是教師不理會,未必能消弱該行為。 消弱初期可能短暫出現行為增加,稱為消弱爆發,因此不能期待停止增強後,行為立刻消失。與剝奪式懲罰相比,消弱著重停止原來「做了就能得到增強」的關係;剝奪式懲罰著重在行為後撤除喜愛的刺激。 五、負增強與懲罰的比較 在一般班級管教的使用情境中,教師可在合宜行為後解除厭惡刺激,以負增強增加該行為;在不合宜行為後施予懲罰,以減少該行為。這是兩者在教育應用上的典型比較。 但理論定義仍以行為效果為準:負增強增加行為,懲罰減少行為。不能把「負增強只能用在好行為」當成普遍定義,否則便無法解釋逃避考試的反應為何可能受到負增強而持續出現。 六、教學情境的申論作答 要求找出行為主義元素時,優先選擇證據明確的正增強與懲罰,各自說明行為與後果的關係: 正增強:將獎品安排為小組學習表現的後果,以增加學生投入學習、努力得分等行為。可寫成「以獎品作為增強物,鼓勵學生持續參與活動,符合正增強原理」。 懲罰:教師針對取巧行為施予懲罰,意在降低取巧行為,符合以行為後果抑制反應的原理。若未交代具體懲罰方式,不宜自行判定為施予式或剝奪式。 積分可以提供表現回饋,也可能具有增強功能;但不能只因出現分數,就斷定是代幣制。代幣制須有取得代幣及兌換增強物的安排,不能自行補入「每個人的分數都能換獎品」等條件。 學生看見他人的方法後加以模仿,屬於觀察學習;看到他人受罰而不敢模仿,則涉及替代性懲罰。若要求典型操作制約元素,應優先寫直接的獎品增強與懲罰安排。異質分組、輪流操作或互助合作本身,也不足以直接判定為增強或懲罰。 常考陷阱 「負增強會減少反應次數」:錯。正、負增強都增加行為;正負只區分刺激的加入與移除。 「負增強就是取消正增強」:錯。負增強解除的是厭惡刺激;停止提供原有增強須考慮消弱,撤除喜愛刺激以減少行為則須考慮剝奪式懲罰。 「懲罰就是移開厭惡刺激」:錯。移開厭惡刺激並使行為增加,是負增強。 「負增強與懲罰都不能建立合乎規範的行為」:錯。負增強可增加合宜行為,例如透過解除禁足促進立即完成作業。 「責罵一定是懲罰」:仍須看效果。若責罵壓抑講話,是施予式懲罰;若反而讓學生因獲得注意而更常搗蛋,則可能具有增強作用。 「不理會就一定是消弱」:錯。必須確定被停止的正是維持該行為的增強。 只看人物或理論名稱選答案:效果律由桑代克提出,但具體情境仍應依行為與後果判斷,不能只靠學者名稱排除選項。 記憶口訣 增強變多,懲罰變少;正是加入,負是移除。 拿掉討厭的,行為增加:負增強。 加上討厭的、拿走喜歡的,行為減少:懲罰。 原有增強不再來,行為逐漸降下來:消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