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認清權責組織: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課發會)負責學校課程的規劃、研擬、審查,以及課程實施的檢討與改進。 掌握審查程序:學年課程計畫須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得執行;教師社群共備、學年會議、領域教學研究會或教務會議都不能取代此程序。 建立持續改進觀念:課程計畫不是訂好便永久適用,應依實施成效定期檢討問題、提出改進對策,並適時修訂。 理解課程自主的界線:學校發展特色課程、安排跨領域教學及語文課程,仍須符合總綱規範,不能任意指定全校必修或自行訂定實施比例。 核心觀念 一、課程發展委員會:從規劃、審查到檢討修訂 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學校應組成課程發展委員會,辦理學校課程的規劃、研擬與審查。課發會的功能不只是在課程計畫完成後予以審查,也包含統整學校課程發展方向,並依實施情形推動後續改進。 判讀題目時,可將其權責連成一條線:規劃課程方向 → 研擬課程計畫 → 審查計畫內容 → 檢討實施問題 → 提出改進對策 → 適時修訂課程。因此,只要題幹強調「定期了解課程推動與實施的問題,並提出改進對策」,就應連結課程發展委員會。 課發會之下得設各領域教學研究會等組織,協助研擬與討論領域課程。換言之,教師可以透過學年、領域或專業社群共同研擬課程,再由課發會進行學校層級的審查與統整。學校課程計畫經課發會通過後,再陳報主管機關備查。 二、學年課程計畫的審查程序 依總綱,學年課程計畫須經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得執行。答題時要同時注意「審查組織」與「先後順序」:先經課發會審查通過,再依計畫執行。 即使教師已透過專業社群共備,完成多個學科的跨領域教學設計,並將內容寫入學年課程計畫,仍須完成課發會的審查程序。共同備課是教學規劃的形成過程,不等於課程計畫已取得執行所需的審查通過。 組織或會議本單元的判斷重點 課程發展委員會學年課程計畫的審查組織;負責課程規劃、研擬,以及課程推動與實施問題的檢討改進。 學年會議可協助同學年教師討論、協調與研擬課程,不能取代課發會審查。 領域教學研究會設於課發會之下,可討論領域課程與教學,屬研擬層級,不能取代課發會審查。 教務會議處理教學行政協調事項,不是總綱規定的課程計畫審查組織。 家長會、教師會可關心教育、提供意見,但不具課發會的課程審查與檢討改進權責。 教師評審委員會主要處理教師聘任等人事事項,與課程發展、課程評鑑的權責無關。 三、課程評鑑與修訂:依實施成效持續改進 學校課程發展是一個持續循環的歷程。計畫實施後,應蒐集與檢視課程實施情形,了解課程推動所遇到的問題,據以提出改進對策並修訂課程。課程評鑑的重點在於提供課程改進的依據。 例如,跨領域主題雖已寫入計畫,但實施後發現活動與學習目標連結不足、不同學科內容重複,或學生學習負荷過重,就應檢討並調整。不能因為計畫曾經通過審查,便認為後續無須再評估。 因此,「組成課發會研擬課程計畫,並適時進行修訂」同時具備適當組織、課程規劃及持續改進三項要素,最符合總綱的課程發展精神。 四、跨領域教學與學校本位課程 跨領域教學重視不同領域或科目之間的連結與整合;教師可以透過社群共備,共同設計學習內容與活動,並可採協同教學。但跨領域教學仍須遵守課綱對課程安排與節數的規範,不能只因強調統整,就自行挪用某領域固定比例的節數。 遇到選項直接主張「以國語文(或社會)領域課程總節數的四分之一實施跨領域課程」,不可僅憑「跨領域符合課綱精神」就選取。支持跨領域,不代表認可選項所附加的節數比例。 學校本位課程強調依學校條件、學生需求及社區特色發展課程,並應與學校願景及整體課程規劃連結。無論以在地農產或海洋為主題,都可思考如何與相關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連結;不能把學校本位課程限縮為「只需在彈性學習課程中實施」。 五、語文課程:區分必修要求與選習安排 課程自主並不表示學校可以把任何語言指定為全校學生必修。開設西班牙文、法文等外語課程,屬學校依條件與學生需求所做的安排,不能列為全校學生必修。 國小階段的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客家語文、原住民族語文等)是依學生需求擇一修習,而不是全校學生同時必修多種。要求學生依規定擇一選習,與指定全校學生同時必修閩南語文及客家語文,是不同的安排。 常考陷阱 「教師社群共備完成,就可以直接實施」:共備是規劃過程;寫入學年課程計畫後,仍須經課發會審查通過才能執行。 「學年會議、領域教學研究會或教務會議通過即可」:研擬、討論與正式審查是不同環節,總綱規定的審查組織是課程發展委員會。 「檢討課程問題、提出改進對策是家長會、教師會或教評會的事」:這些組織不具課程發展權責;定期了解課程推動問題並提出改進對策屬課發會。 「課發會只負責審查,不負責後續檢討」:課發會也須關注課程實施問題,提出改進對策並修訂課程。 「課程計畫一經通過,就不必再修訂」:課程應依實施成效持續檢討,「適時修訂」才是總綱精神。 「只要是跨領域,使用四分之一節數就合理」:須分別檢查教學理念與節數規範,不能被正確理念掩蓋任意訂定的比例。 「學校本位課程只需在彈性學習課程實施」:關鍵字「只需」將課程範圍過度限縮,忽略與領域課程及整體規劃的連結。 「重視語言多元,所以列為全校必修」:外語不可指定全校必修;本土語文是擇一修習,不是同時必修多種。 記憶口訣 「課發規審修,通過再實施。」規:規劃與研擬課程;審:審查學年課程計畫;修:檢討問題、提出對策並修訂。 「共備成計畫,課發審通過;實施看成效,檢討再修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