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區分兩種保險:節能保險(ESI)著重節能成效及計畫驗證;能源效率保險(EEI)涵蓋設施損壞、營業中斷與資產節能表現三重保障。 掌握ESI資金來源:本單元所指的資金提供者為丹麥能源署及潔淨能源基金,屬公部門與潔淨能源推動資金,不要和商業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混淆。 認清ESCO角色:能源服務業者在ESI中提供能源效率技術,並協助企業制定節能計畫,屬於技術服務提供者。 理解第三方驗證:ESI透過第三方驗證機構,確認能源服務業者提出的計畫足夠完整。 記熟EEI利害關係人:本單元列舉企業、能源服務業者及金融機構;政府不在本單元列舉的範圍內。 核心觀念 一、先從風險辨識ESI與EEI 企業導入節能設備或改善能源使用方式,除了關心設備是否正常運作,也關心實際節能成果是否符合預期。閱讀相關保險題目時,應分別辨識設備本身的損害、營運受到的影響,以及節能表現未達預期的風險,不能把它們視為同一件事。 節能保險的英文為Energy Savings Insurance,簡稱ESI;能源效率保險的英文為Energy Efficiency Insurance,簡稱EEI。兩者名稱接近,但本單元對資金來源、參與角色、被保險人、承保範圍及驗證機制有不同設定,必須連同縮寫一起記憶。 比較項目節能保險(ESI)能源效率保險(EEI) 保障辨識重點著重節能表現,不可直接套用EEI的三重保障設施損壞、營業中斷、資產節能表現 資金來源考點丹麥能源署、潔淨能源基金(公部門出資)不可將左列ESI資金來源移植為EEI答案 ESCO角色考點提供能源效率技術、協助企業制定節能計畫屬本單元列舉的利害關係人之一 驗證機制考點需要第三方驗證機構,確認計畫完整性不可僅因ESI需要驗證,就自行推論EEI的驗證規則 利害關係人考點資金提供者、ESCO、第三方驗證機構等分工明確企業、能源服務業者、金融機構(不含政府) 二、節能保險的資金來源與角色分工 本單元所介紹的ESI,其資金由政府能源主管機關與潔淨能源基金等公部門提供。應記住的兩個名稱是丹麥能源署與潔淨能源基金。若選項同時列出政府能源機關、能源基金、工程保險公司及再保險公司,應依題目要求辨識「資金提供者」,不能看到與保險有關的機構就全部選入。 HSB工程保險公司與慕尼黑再保,不是本單元列為ESI資金提供者的答案。「提供推動資金」與「承擔保險或再保險業務」是不同功能;機構名稱帶有保險二字,並不足以證明它是該方案的資金來源。 角色判讀也要分清楚:資金提供者回答「資金從哪裡來」;技術服務提供者回答「誰協助規劃及導入節能技術」;驗證機構回答「誰確認計畫完整性」;被保險人則是保險契約中的保障對象。參與節能計畫,不代表具有相同的契約身分。 依本單元的ESI設定,「節能保險的被保險人為能源服務業者」屬錯誤敘述。判讀時應掌握ESCO明確定位為技術服務提供者,不要把技術服務身分與受保障身分互換。 三、ESCO在節能保險中的工作 能源服務業者簡稱ESCO。在ESI中,其核心任務是提供能源效率相關技術,並協助企業制定節能計畫。因此,看到技術導入、能源效率改善、節能方案規劃等敘述,應連結到ESCO的技術服務角色。 反過來問也要會:若題目描述「能源服務業者於某種保險中負責提供能源效率相關技術」,該保險應判斷為節能保險(ESI)。不要因為敘述中出現「能源效率」四個字,就誤選能源效率保險;共享經濟保險、再生能源保險則與本單元的ESCO技術角色無關。 技術規劃、資金供應、保證及保險補償是不同功能。本單元詢問ESCO在ESI中的角色時,不能以「向中小企業提供資金」「向投資人提供保證」或「節能效果不彰時由ESCO提供補償」取代其技術服務定位。也不宜把其他能源服務契約可能存在的安排,直接套入本單元的ESI角色分工。 四、第三方驗證的目的 ESI需要第三方驗證機構,以確認能源服務公司提供的計畫足夠完整。其重點在於透過第三方檢視,增加對節能計畫的信賴,而非僅由技術提供者自行宣稱方案可行。 應把「提出方案」與「驗證方案」分開記憶:ESCO負責技術與計畫,第三方機構負責驗證。驗證機構的存在,也不表示它就是資金提供者、被保險人或負責保險理賠的機構。 五、能源效率保險的三重保障與利害關係人 EEI的承保範圍須完整記住三項:設施損壞、營業中斷、資產節能表現。三者分別對應設施、營運及績效層面的風險,不能只選設備損害,也不能漏掉營業中斷。 設施損壞:關注相關設施或設備的損害風險。 營業中斷:關注營運中斷所涉及的風險,與設備本身損壞屬不同保障面向。 資產節能表現:關注資產的節能績效。題目若簡寫為「資產表現」,仍應依能源效率語境理解為節能績效,不可誤認為一般金融資產報酬,同樣屬於承保範圍。 以上是本單元的承保範圍分類;實際是否給付及給付條件,仍須依個別保單約定,不能推論任何損失都無條件獲得賠償。 EEI的利害關係人,本單元列舉企業、能源服務業者及金融機構。企業涉及節能投資與使用需求,能源服務業者涉及節能服務,金融機構涉及融資。因此,辨識列舉範圍時,應掌握這三類角色。 政府不在本單元列舉的EEI利害關係人內。這是本單元教材的分類,不宜延伸成「政府在現實中與能源效率政策完全無關」;也要注意,公部門出資的特性屬於ESI,不要因此把政府放進EEI的利害關係人。 常考陷阱 把ESI資金來源寫成EEI資金來源:丹麥能源署、潔淨能源基金應連結ESI;名稱正確但保險種類放錯,仍是錯誤敘述。 看到保險公司就選為資金提供者:應辨別機構在方案中的功能,不能將HSB工程保險公司、慕尼黑再保一併列入ESI資金來源;正確組合只有丹麥能源署與潔淨能源基金。 把ESCO寫成ESI被保險人:參與計畫不等於成為被保險人,應先辨識其技術服務定位。 把ESCO寫成出資、保證或補償單位:「向投資人提供保證」「節能效果不彰時提供補償」「向中小企業提供資金」均錯;判斷關鍵是「提供能源效率技術、協助制定節能計畫」。 看到「能源效率技術」就選能源效率保險:ESCO負責提供能源效率技術的是節能保險(ESI)。 把ESI保障寫成「節能表現加設施損壞」:不可將EEI的設施損壞保障直接移植到ESI。 EEI只選部分承保範圍:設施損壞、營業中斷、資產(節能)表現均須納入;「僅設施損壞」「僅設施損壞與營業中斷」「僅設施損壞與資產表現」都不完整。 因政府推動節能,就認定政府屬於EEI利害關係人:作答須依本單元分類,記住企業、ESCO與金融機構,政府是要排除的選項。 正確敘述要認得:「節能保險需第三方驗證機構,確保能源服務公司所提供的計畫足夠完整」是正確敘述。 記憶口訣 「ESI:丹、基出資,ESCO技術,第三方驗證。」丹是丹麥能源署,基是潔淨能源基金;技術服務與驗證各有分工。 「EEI保三項:設施、營業、節能表現;關係三方:企業、ESCO、金融。」承保範圍與利害關係人分開背,避免把保障項目與參與角色混在一起;政府不在三方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