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我國以直接採用(adoption)方式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目的在提升永續資訊的國際可比較性,不另訂「台版永續準則」。 準則須經金管會完成認可後適用;翻譯、成立工作小組、研議及試作範例,都是推動接軌的前置工作。 上市櫃公司依資本額由大到小分三階段適用,關鍵門檻為新臺幣 100 億元及 50 億元。 分清楚編製資訊年度與對外揭露年度:第一階段為 2026 年編製永續資訊、2027 年對外揭露。 依接軌藍圖,永續資訊專章強制納入股東會年報,並依 IFRS 永續揭露準則揭露。 核心觀念 一、接軌背景與方式:直接採用國際準則 國際永續準則理事會(ISSB)於 2023 年中正式發布 IFRS 永續揭露準則 S1 及 S2。金管會於2023 年 8 月 17 日宣布我國全面接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並發布接軌藍圖,以提升企業永續資訊品質,提供投資人可信賴且可比較的資訊。 我國考量與國際永續資訊的可比較性,選擇以直接採用(adoption)方式接軌。判斷重點是採用國際準則本身,而不是只參考其內容,再自行研擬一套「台版永續準則」。選項若以「策略採用」、「分析採用」或「應用採用」替代直接採用,都不是我國的接軌方式。 金管會亦依 2023 年已發布的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積極推動永續資訊揭露,進一步接軌國際準則,並提供投資人可信賴的永續資訊。應將接軌方式、前置作業與分階段實施分開理解:直接採用說明準則如何接軌,分階段實施則說明不同公司何時開始適用,兩者並不衝突。 二、前置作業與認可機關 直接採用仍須完成國內準備程序,並非 ISSB 一發布,我國所有企業就立即適用。主管機關參考我國過往推動 IFRS 會計準則的經驗,辦理下列前置工作,最後由金管會認可後適用。 翻譯準則:進行 IFRS 永續揭露準則的翻譯工作,協助國內理解及運用。 成立工作小組並研議:參考推動 IFRS 會計準則的經驗成立工作小組,研議接軌及實務適用事項。 試作範例與指引:試作最佳實務範例及相關指引,供企業與外界參考。 完成認可:由金管會完成準則認可後適用。 「研議僅認可準則部分規範」不是正確的前置行動。既然採直接採用、全面接軌,重點在於接軌整套準則,而非挑選部分條文認可,否則就失去與國際可比較的目的。 考試須區分協助準備工作的單位與完成準則認可的主管機關。題目若問「由誰完成認可後適用」,答案是金管會,不能改選證基會、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或環境部。 三、分階段適用:資本額越大,越早開始 依接軌藍圖,金管會對上市櫃公司依資本額規模分階段推動適用 IFRS S1 及 S2,並非全體公司同時推動。以下金額均以新臺幣計算。 階段上市櫃公司資本額開始適用、編製資訊年度對外揭露年度 第一階段(最早)100 億元以上2026 年2027 年 第二階段50 億元以上、未達 100 億元2027 年2028 年 第三階段(最晚)未達 50 億元2028 年2029 年 門檻判斷要看清楚「以上」包含本數,「未達」不包含本數。資本額恰為 100 億元,屬第一階段;恰為 50 億元,屬第二階段;低於 50 億元才屬第三階段。 題目選項常把最晚適用者概略寫成「資本額達 50 億元以下」或「50 億元以下」,應理解為最小資本額的這一組,即為正確答案;而「50-100 億元」是第二階段、「20-50 億元」並不是藍圖所列的分組。精確記憶時,第三階段仍以未達 50 億元為準。 2028 年所有上市櫃公司開始適用,是指到了該年度最後一批也納入,全體上市櫃公司均已適用;並非所有公司都等到 2028 年才首次適用,第一、第二階段公司已分別於 2026 年及 2027 年開始。 四、編製年度與揭露年度要分開 時程以「某年度編製永續資訊,次年度對外揭露」呈現。例如,第一階段公司於 2026 年編製永續資訊,於 2027 年對外揭露;第二階段公司於 2027 年編製,2028 年對外揭露。看到「2027 年」時,必須先判斷是第一階段的揭露年度,還是第二階段的開始編製年度,不能只靠年份選答案。 五、揭露位置:股東會年報的永續資訊專章 依「我國接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永續資訊專章強制納入股東會年報,並須依 IFRS 永續揭露準則揭露相關資訊。這項安排是為了讓投資人可在同一份年報中取得完整的財務及永續資訊,作為投資判斷依據。 易混淆名稱判斷重點 股東會年報藍圖指定納入永續資訊專章的位置,為正確答案。 財務報告不能因準則名稱含 IFRS 或題幹提到「完整財務資訊」,就推論放在財務報告。 永續報告書不能因內容涉及永續,就取代股東會年報這個答案。 TCFD 報告書不是藍圖指定的永續資訊專章位置。 常考陷阱 「參考國際準則,研擬台版永續準則」:錯在接軌方式。我國採直接採用,不能將「參考」與「採用」混為一談。 「策略採用、分析採用、應用採用」:皆為干擾名詞,正確答案只有直接採用。 「研議僅認可準則部分規範」:與直接採用、全面接軌不符;翻譯、成立工作小組、試作最佳實務範例及指引才是正確前置行動。 「由證基會、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或環境部認可」:完成認可的是金管會。 「金管會預計全體上市櫃公司同時推動」:錯在忽略分階段推動。資本額越大,開始適用時間越早。 「最早門檻為 80 億、50 億或 20 億元」:第一階段門檻是資本額達 100 億元以上。 「最晚適用者為 50-100 億元或 20-50 億元」:最晚是最小資本額組,即 50 億元以下(精確為未達 50 億元)。 「2026 年開始,就在 2026 年對外揭露」:混淆編製與揭露年度。第一階段是 2026 年編製、2027 年揭露。 「永續資訊專章放永續報告書或財務報告」:藍圖指定位置是股東會年報,不要被「永續」或「完整財務資訊」字樣誘導。 記憶口訣 「直接採、金管認;百、五、其餘分年進;二六、二七、二八編,隔年揭露入年報。」 「直接採、金管認」:直接採用接軌,由金管會認可後適用。「百」是 100 億元以上;「五」是 50 億元以上、未達 100 億元;「其餘」是未達 50 億元。依序於 2026、2027、2028 年編製,次年對外揭露,專章位置記住股東會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