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重點 鑑別衝擊要兼顧內、外部資訊:申訴機制、法律審查、反貪腐法遵管理系統、財務稽核文件、職業安全衛生檢查文件,以及新聞機構、公民社會組織的資訊,都可作為來源。 企業風險管理系統的資訊可以運用:但鑑別範圍不能限縮為組織自身風險,還要涵蓋組織對外部經濟、環境與人群的衝擊。 組織內部成員的個人資訊不是適當來源:要區分「正式業務、管理與申訴資訊」和「成員私人資料」。員工透過申訴管道反映的工作場所問題仍可使用。 價值鏈複雜會限制鑑別:價值鏈涉及實體眾多、在全球多地經營業務,都可能使組織無法完整鑑別所有活動及商業關係中的負面衝擊。 未被鑑別,不等於尚未發生:組織未能掌握的負面衝擊,可能是實際衝擊,也可能是潛在衝擊。 核心觀念 一、決定重大主題,先掌握組織造成的衝擊 依 GRI 3 決定重大主題時,組織須鑑別與其活動及商業關係有關的實際與潛在衝擊。判斷焦點是組織對經濟、環境與人群的影響,不能只看哪些事件會讓公司虧損、增加成本或影響營運。 鑑別需要資訊支持,應採用可信、可追溯且與衝擊相關的內外部資訊。作答時要分清楚兩件事:一是「哪些資訊可以拿來參考」,二是「這些資訊是否足以完整呈現衝擊」。某項文件可以使用,不表示只靠它就能完成全部鑑別。 二、內部資訊來源:申訴、法遵、稽核與檢查 組織日常營運已累積許多可供鑑別衝擊的紀錄,不必把資訊來源限於專門編製的永續資料。重點在於資料內容是否能協助發現、了解或查證衝擊。 資訊來源理解與判斷重點 組織自行建立的申訴機制可蒐集受影響者反映的問題,例如工作場所安全或營運對周遭社區造成的干擾。 法律審查、反貪腐法遵管理系統可提供違法、貪腐或其他相關事件的線索,協助辨識可能的負面衝擊。 財務稽核文件可以作為資訊來源,不能因名稱含有「財務」就認定與衝擊鑑別無關。 職業安全衛生檢查文件可協助掌握職場危害、事故與勞工健康安全相關問題。 更廣泛的企業風險管理系統可運用其中資訊,但鑑別時仍須關注對外部經濟、環境與人群的影響。 內部來源不等於個人資訊。「組織內部成員的個人資訊」不屬於鑑別衝擊應使用的資訊來源,不能把私人資料當作衝擊鑑別依據。另一方面,員工透過申訴機制反映職安問題,屬於與組織衝擊相關的資訊,不能因提供者是內部成員就一併排除。 三、外部資訊來源:新聞機構與公民社會組織 組織可以使用新聞機構、公民社會組織提供的資訊。外部資料可能揭露組織內部尚未掌握的環境污染、勞動條件或社區影響,因此「只有內部正式文件才能使用」並不正確。 可使用外部來源,不代表所有報導或主張都能直接視為確定事實。仍應注意資料的可信度、可追溯性,以及與組織活動或商業關係的關聯,必要時透過其他資訊交叉查證。 四、企業自身風險與對外部的衝擊,要分清楚 比較面向組織自身風險組織對外部的衝擊 關注焦點事件對公司營運、成本或財務的影響。組織活動及商業關係對經濟、環境與人群的影響。 理解例子污染事件使公司面臨停工與支出增加。污染造成生態破壞,或影響附近居民健康。 作答關鍵可提供鑑別線索,但不能取代對外部衝擊的檢視。屬於決定重大主題時必須關注的範圍。 因此,可以使用更廣泛的企業風險管理系統資訊。錯誤的說法是宣稱這類系統「專門鑑別組織本身的風險,不包含對外部經濟、環境和人群的衝擊」。也不要反向推論為每套既有系統都已完整涵蓋所有外部衝擊,實際運用時仍須檢視是否有資訊缺口。 五、價值鏈與全球業務,可能限制鑑別完整性 在某些情況下,組織可能無法鑑別其所有活動及商業關係中的負面衝擊。常見原因包括價值鏈包含許多實體,以及擁有多個全球業務。涉及對象愈多、地理分布愈廣,資訊取得與查證就可能愈困難。 例如,多層供應關係可能使組織難以掌握較遠端的勞動條件;不同地區的營運,也可能面臨資料取得或溝通上的限制。遇到這種情況,組織應先找出負面衝擊風險最顯著的領域,優先深入鑑別。「可能無法完整鑑別」是對實務限制的描述,不能改寫為組織只需關心自身廠區,或可以全面忽略商業關係中的衝擊。 六、實際或潛在,看的是是否發生 實際衝擊是已經發生的衝擊;潛在衝擊是尚未發生、但可能發生的衝擊。「已經鑑別或尚未鑑別」則是在描述組織的掌握程度,兩者判斷基準不同。 判斷基準分類看什麼 衝擊是否已發生實際衝擊/潛在衝擊事件本身的發生狀態 組織是否已掌握已鑑別/未鑑別組織的知悉程度 例如,供應鏈某處已發生勞工傷害,但組織尚未取得消息,仍屬實際負面衝擊;某項作業存在未來可能造成傷害的危害,則屬潛在負面衝擊。不能以組織是否知道,判定衝擊是否已發生。 常考陷阱 「財務稽核只與財務有關,所以不能使用」:錯。財務稽核文件可以提供衝擊鑑別資訊,文件名稱不是排除依據。 「法律審查、反貪腐法遵、職安檢查文件不能使用」:錯。這些都是典型的內部資訊來源。 「自己建立的申訴機制不能作為來源」:錯。組織自行建立的申訴機制可以蒐集相關資訊。 「資訊必須全部來自組織內部」:錯。新聞機構及公民社會組織也可作為外部來源。 「組織內部成員的個人資訊可作為鑑別來源」:錯,這是四個來源選項中唯一不適當者。看到「個人資訊」就要警覺,但別誤殺員工透過申訴管道反映的衝擊資訊。 「企業風險管理系統專門鑑別組織本身風險,不包含對外部的衝擊」:錯在過度限縮。系統資訊可以運用,且鑑別焦點不能只放在公司自身。 「組織必定能完整鑑別所有負面衝擊」:錯。價值鏈實體眾多及全球業務分散,都可能造成鑑別限制;反之「在某些情況下可能無法鑑別所有負面衝擊」是正確敘述。 「組織無法鑑別的負面衝擊都是潛在的衝擊」:錯。未被發現的事件也可能早已發生;判斷關鍵是發生狀態,而非知悉狀態。注意「都是」這類絕對字眼。 記憶口訣 「內看申訴法遵稽核職安,外看新聞公民團體;風險也要看外部,個資不可混進來。」 「鏈多、地廣,掌握有限;未查明,不等於未發生。」前半記價值鏈實體眾多與全球業務造成的限制,後半記實際與潛在衝擊的區別。